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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高校錄取批次有何規(guī)定

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文章作者:張藝執(zhí) 2013-01-22 10:40:20

[標簽:快速入門篇 招生錄取]為便于閱讀,您可以使用鍵盤左右鍵(← →)進行翻頁

  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根據(jù)本地區(qū)招生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高等學校錄取批次。原則上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以將同一高等學校的不同專業(yè)安排在屬于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yè)、同一學歷層次的全部招生計劃,在同一。ㄗ灾螀^(qū)、直轄市)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zhí)行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高等學校被安排的錄取批次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省級招辦應事先與高等學校協(xié)商一致后,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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