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文章作者:張藝執(zhí) 2013-01-21 18:01:44
在教育部統(tǒng)籌兼顧、平穩(wěn)推進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改革的要求下,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已有23個省(市、區(qū))實施了平行志愿。全面實施平行志愿的地方有:湖南省、江蘇省、浙江省、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廣西區(qū)、海南省、云南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西藏自治區(qū)。部分試點平行志愿的地方有:遼寧省、吉林省、四川省、貴州省、重慶市、天津市、河南省、廣東省、青海省。(說明:全面實施平行志愿指的是在文史類和理工類的本科各批次、高職高專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并不一定包括藝術(shù)類、體育類。部分試點平行志愿是指僅在本科某個批次或者是高職高專批次實行了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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