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房與公房拆遷時的區(qū)別
來源:網(wǎng)絡資源 2009-08-26 20:31:09
公房
公房(公有住房、公產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業(yè)建設的住宅,向本企業(yè)職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實行住房福利化的結果。在住房貨幣化改革過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趨勢,但今后國家仍將興建廉價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產權即歸私人所有,即成為所謂“房改房”。
這里所說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軍隊以及中央在京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已購公有住房。
已購公房
是指本市職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年滿18歲以上的同住
成年人工自1994年以來,按照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購買的公有住
房。除對正、副局級在職干部和校園內、部隊營防區(qū)域內以及戶籍凍
結地區(qū)等的已購公房有限制規(guī)定外,凡取得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
證的,均可上市出售。
使用權房
住戶對房屋通過租賃的方式取得房屋的使用權,沒有產權,俗稱
使用權房。目前使用權房主要有兩種,一是租賃公有住房;二是以市場價格
租賃單位和私人的房屋。前一種是計劃經(jīng)濟體制下,由政府和企事業(yè)
單位向居民和職工提供的帶有福利性質的住房,近一、二年出臺的差
價換房的有關辦法,主要是針對前一種使用權房,即公有住房。后一
種使用權房完全是市場經(jīng)濟下的租賃行為。
不可售公房
是指根據(jù)本市現(xiàn)行房改政策還不能出售給承租居民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舊式里弄、新式里弄、職工住房等廚房、衛(wèi)生合用的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園住宅等成套房屋。
單位產權房(或系統(tǒng)產權房)
俗稱單產房。是指單位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單位建設、或者參加聯(lián)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他建筑物。這種房屋一般沒有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沒有申報商品房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