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大學關于調整高水平藝術團測試相關事宜的通知
2020-05-11 14:18:37網絡整理
為切實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調整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測試有關事宜,現通知如下:
一、2020年天津大學高水平藝術團考核不再組織文化課測試。
二、我校將利用初審通過的考生提供的視頻材料對考生藝術水平進行評價,不再現場組織藝術水平測試。
三、考生需提供材料
1.初審通過的考生如對報名時提供的視頻材料不滿意,可于2020年5月17日24:00前按照報名時的要求重新發(fā)送新的視頻材料(聲音、圖像清晰的MP4或AVI格式文件,要求時長不超過5分鐘,大小不超過500M,以“申請表的報名號-考生姓名-藝術特長(性別)-所在中學”的格式命名。視頻文件中不得出現任何如姓名、地區(qū)、學校等表露身份信息的語言和字幕;音像需同期錄制,不得變換鏡頭拍攝,不得后期編輯處理)。若新發(fā)送音像資料不符合要求、未按時送達或音像資料不能播放等,一律按照報名時提供的音像資料進行評價。
2.初審通過的考生需提供一份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手寫簽字,于2020年5月17日24:00前按照報名時發(fā)送視頻材料的要求,拍照發(fā)送至指定郵箱。承諾書詳見附件一。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報送相關報名材料,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考生提供材料時弄虛作假,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該考生考試資格,并將相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若該考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作退學處理;對于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入校后須參加復審,對于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發(fā)現,則取消入學資格,作退學處理。
四、我校將以評委評分高低為序,按不超過招生計劃2倍確定擬認定資格考生名單。
未盡事宜以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為準,希望各位考生能充分利用高考前的時間好好復習,祝大家金榜題名!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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