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冒充網貸員工行騙 5名大學生被騙1.2萬
2017-08-31 16:09:19法制晚報
劉某、席某經網吧認識,有過網貸工作經歷的二人一拍即合,決定冒充貸款平臺公司代理人,以貸款平臺公司的名義通過貸款者手機操作貸款,并收取所謂服務費和貸款押金,然后將押金分贓揮霍。
日前,上述兩男子均已詐騙罪被判刑。記者注意到,被騙的這五人全部都是在校大學生,五人共被騙取12370元。被騙最多的陳某,他總共才貸了7600元,就被騙走了3700元。
網吧結識冒充網貸人員實施詐騙
劉某與席某系同鄉(xiāng),兩人于2016年9月在陜西省西安市某網吧相識。
經過閑聊,發(fā)現他們二人之前都在網上貸款平臺工作過,熟悉網上小額貸款操作流程,于是,臭味相投的二人商議后決定冒充貸款平臺公司代理人給貸款學生在手機上操作貸款,再以貸款平臺公司的名義向貸款學生謊稱要收取所謂的服務費和貸款押金,騙取貸款學生的錢財并據為己有。
隨后,二人通過制作宣傳單,明目張膽地在學校周邊張貼宣傳自己的貸款業(yè)務。
細節(jié):幫學生貸款7600元騙走3700元
記者注意到,劉某、席某主要的行騙對象主要是在校大學生。二人得出這樣的結論:學生貸款不多,容易批;人單純,容易騙。
梳理發(fā)現,被騙的人中,金額最多的是陳某,他被騙了3700元,而他總共才貸了7600元。2016年10月24日,劉某在某貸款平臺看到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學生陳某的貸款申請后,遂叫上席某和陳某約在陜西學前師范學院長安校區(qū)見面。
見面后,劉某、席某自稱是網絡平臺的校園代理,并用陳某的信息給其在某貸款平臺貸款4600元,并收取陳某某2600元押金。
之后,劉某、席某兩人又在另一家貸款平臺給陳某貸款3000元,并收取陳某1000元押金及500元服務費。事后劉某分款3000元,席某分款1100元。
五大學生上當終判詐騙罪
經梳理,包括前述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學生陳某,劉某、席某兩人共詐騙五人,這五人均為在校大學生。
2016年10月初,西安培華學院學生馬某聯(lián)系劉某表示欲在網上貸款,劉某、席某兩人在西安培華學院長安校區(qū)2號教學樓2218教室與馬某見面。見面后,劉某、席某自稱是網絡平臺的校園代理,并用馬某信息給其分別在某平臺貸款5000元、貸款3500元。貸款成功后,劉某、席某收取了馬某2000元保證金。事后二人將所獲贓款自行分配。
一個月后,劉某得知西安培華學院學生吳某想貸款。見面后,劉某、席某自稱是網絡平臺的校園代理,并用吳某的信息給其在某平臺貸款6300元,并收取吳某押金及服務費共計2200元。事后劉某分款1612元,席某分款588元。
詐騙吳某得手半個月后,劉某又得知某大學學生楊某需要貸款,就和席某故伎重演,兩次先后收取楊某押金2670元,獲贓后兩人自行分配。
不久,劉某又自稱網絡平臺的校園代理,用田某的信息給在某平臺貸款4400元,騙取了田某押金1400元。
2016年10月25日,被騙最多的陳某經咨詢貸款平臺客服發(fā)現其被騙后,隨即報警。隨即劉某、席某兩人被抓。
日前,記者從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處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被告人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十五日。
法院認為:二人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冒充貸款平臺公司代理人為他人操作貸款,并謊稱收取服務費和貸款押金的方式,騙取貸款學生馬某等人錢財據為己有,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原標題:兩男子冒充網貸員工行騙五名大學生被騙1.2萬
來源: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楊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