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大綱
2013-01-08 18:30:31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類統(tǒng)考)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yè)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的專業(yè)和文化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二、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
美術類統(tǒng)考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和速寫。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圖片的試題模式,速寫科目采用默寫的試題模式。
2、計分辦法
總分滿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100分。
三、考試內容
1、素描
考試內容范圍:靜物、石膏像、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等。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紙(考場提供),限用鉛筆或炭筆(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18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透視;(2)結構、體積、空間、質感;(3)整體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現技法。
2、色彩
考試內容范圍:靜物(生活中常見物品)、風景等。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紙或水粉紙(考場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顏料(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18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2)色彩關系與色調;(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現技法的運用能力。
3、速寫
考試內容范圍:人物動態(tài)、人物動態(tài)組合、人物與環(huán)境的組合。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紙(考場提供),限用鉛筆或炭筆(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自備)。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
考試時間:30分鐘。
成績評定知識要點:(1)構圖、比例;(2)透視、結構、空間;(3)人物動態(tài)表現及整體概括能力;(4)速寫表現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