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及時查看2011年長安大學的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報名時間、選拔程序、錄取辦法、聯系方式等,高考網特搜集了2011年長安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供考生和家長參考。以下為具體內容:
2011年長安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如下。
2011年長安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共建,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yǎng)高校,列入全國53所藝術特長生招生高校、全國76所自主選拔招生高校,是國家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大學、后備警官(國防生)選拔培訓基地。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學與原西安工程學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學院三所部屬高校合并組建并更名為長安大學。建校60年來,學校逐步發(fā)展成為以工為主、理工結合,文經管法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以培養(yǎng)公路交通、汽車與筑路機械、國土資源與環(huán)境、城鄉(xiāng)建設等專業(yè)人才為辦學特色,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為了選拔培養(yǎng)綜合素質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潛質的各類優(yōu)秀人才,探索高校選拔人才的多元化機制,更好地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長安大學2011年繼續(xù)面向全國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招生。
一、選拔要求
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特長,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高,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
1.學業(yè)成績優(yōu)異,年級排名位居前列;
2.參加《課堂內外》雜志社舉辦的“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和“全國中學生英語閱讀競賽”特等獎、一等獎獲獎者;《高校招生》雜志社舉辦的“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特等獎、一等獎獲獎者,或參加其他項目在全國比賽中獲同等獎項者;
3.在某一方面獲得發(fā)明專利(含實用新型專利),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在某一方面發(fā)表具有研究價值的論文,或獲得國家級專業(yè)等級證書且經我校認定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
計劃300名以內,文理兼招。
三、報名確認與選拔程序
“本人申請”和“中學推薦”相結合。
1.網上報名:網報時間為2010年12月10日~2011年2月10日。登錄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報。逾期關閉網上報名。(網址http://zsb.chd.edu.cn//reg.asp)
2.下載申請表、推薦表,郵寄材料要求:
考生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①《長安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下載填寫)
、凇堕L安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招生推薦表》(下載填寫)含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單(蓋中學教務部門章)
③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
、軅人自薦信(手寫,不少于1000字,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成果、學科興趣、進入高校后的設想和努力方向)以上材料須于2011年2月10日前用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忌峤徊牧弦宦刹煌耍堊粤魝浞。
3.報名審核: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網上報名信息、上傳照片、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具備參加我校自主選拔考試資格。請考生2011年2月13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可打印網上報名表。
考生持《長安大學2011年自主招生網上報名表》(審核通過后可在線打印)參加現場報名確認。考生應經常關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最新相關消息,以免遺誤。
4.現場確認與考試: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2月18日、19日。
考試科目: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能力。
理工類: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能力。
(綜合能力:考察學生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綜合能力)
考試時間擬定于2011年2月20日。
現場確認地點:長安大學本部北院教學區(qū)
5.測試結果請關注招辦網站最新公告。
四、錄取原則
1.堅持“公開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原則。以筆試總分排序擇優(yōu)。
2.自主選拔合格考生,公示無異議,高考成績達到我校錄取線下20分,但不低于一本控制線,一志愿填報長安大學(包括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專業(yè)服從調劑,政審體檢合格,且達到長安大學2011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3.專業(yè)志愿可在我校2011年各省實際招生專業(yè)計劃范圍選擇填報。我校按照高考成績加20分原則結合考生志愿順序安排專業(yè),但考生專業(yè)志愿不得出現前后重復。不能滿足專業(yè)志愿的,優(yōu)先考慮向相近專業(yè)方向調劑。
4.自主選拔合格考生須第一時間在長安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補充本人高考考生號,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傳真或快遞高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績單復印件(注明自主招生、聯系電話),以確認錄取資格,未辦理者按本人放棄資格處理。學校不負責解決遺留問題。
五、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選拔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紀委)對招生過程全程派員參與。
2.經我校確認的,符合自主選拔的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各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所在中學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網同步公示。
3.接受社會監(jiān)督,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按照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法規(guī)政策嚴肅處理。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公平規(guī)范、公正有序,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連續(xù)三年推薦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辦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環(huán)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齊利華王榮祿郵政編碼:710064
電話:029-82334104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chd.edu.cn
監(jiān)督投訴電話(紀委):029-82334042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準備好考生數碼證件照片(白底為宜、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定期關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和招生網相關信息。
4.現場確認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證書原件。(須現場核對二代身份證原件,出具戶籍證明信的應為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注意: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證不作為現場確認的證件)。
高考網整理了長安大學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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