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及時查看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的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報名時間、選拔程序、錄取辦法、聯(lián)系方式等,高考網特搜集了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供考生和家長參考。以下為具體內容:
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如下。
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2003〕2號)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我校實行“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在2011年高考招生中繼續(xù)開展部分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以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特長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
學校由校長、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xié)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我校的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兩個專業(yè)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招收理工類學生,屬于北京郵電大學本科計劃內招生,本科一批錄取,學制四年,學費4.8萬元/年,教學安排在我校宏福校區(qū)(北京市昌平區(qū)),學生完成全部四年專業(yè)學習且成績合格者將獲得北京郵電大學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同時獲得倫敦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在平行志愿省份,這兩個專業(yè)以“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的名稱招生,我校普通專業(yè)(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以外的專業(yè))以“北京郵電大學”的名稱招生;在非平行志愿省份,這兩個專業(yè)和我校普通專業(yè)一起以“北京郵電大學”的名稱招生。
我校的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分為A、B兩類。取得我校A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專業(yè)(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以外的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取得我校B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我校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兩個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理工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請。文史類考生只能申請A類。
一、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是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的應屆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同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者;
、颉⒏咧须A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信息學、化學、生物)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及以上者,或獲得以上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qū)三等獎者;
Ⅲ、具有突出的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各方面表現優(yōu)秀的學生(有相關證書或專家推薦信等材料);
Ⅳ、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且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
特別說明:
。1)對于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我校將下達推薦名額,并下發(fā)《北京郵電大學生源基地中學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匯總表》。
。2)由于我校只在部分省份招收文史類考生,因此,在我校的自主選拔錄取中,文史類僅限以下省份考生可以申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理工類面向全國招生。
二、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我校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2月15日)。凡符合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點擊“快速通道”欄的“報名系統(tǒng)”,選擇“自主招生報名”,根據系統(tǒng)提示,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同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申請表(其他格式無效)。
請注意:在報名表中,考生須慎重選擇我校A、B兩類自主招生中的一類,不可同時申請A類、B類自主招生,申請后不得變更自主招生類型。
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學生也須進行網上報名。
2、中學推薦:打印的報名申請表必須填寫高中階段相關科目成績及年級排名,且須經中學主管校長簽署推薦意見、蓋學校公章。
3、報名材料:報名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考生個人陳述(說明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性格特點、學習能力、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方面情況,必須由考生本人手寫,字數1000字以內)、其他材料?忌毎匆陨享樞蜓b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12月16日之前寄出(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4、寄送:
建議報名材料采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同時必須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10號
北京郵電大學263信箱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6
電話:010-62282045
5、學校收到材料后,將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考生可登錄查詢。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根據學生的申請材料及中學的推薦情況進行資格初審。
考生請于2011年1月5日-2011年1月7日之間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變動,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的通知。
2、網上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1年1月6日9:00-2011年1月12日17:00之間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點擊我校本科招生網首頁底部的“網上繳費”鏈接,按頁面提示進行繳費(報名考試費180元),繳費成功后打印“交費確認單”,現場報名時必須攜帶“交費確認單”。未按時繳費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并退出選拔程序。網上繳費有困難的考生,須在繳費期間與我校本科招生辦聯(lián)系。
已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原則上不退費。
3、報到
初審合格并已成功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須按照我!侗本┼]電大學2011年保送、自主選拔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1年2月19日攜帶相關材料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xù),參加考核。《北京郵電大學2011年保送、自主選拔考核通知》將于1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4、考核
2011年2月20日舉行考核,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綜合能力,由北京郵電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lián)考,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面試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荚嚸}沒有單獨考試大綱,請按高考計劃復習。學生報名時只能選擇上述一所學校,并參加該學校組織的筆試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考生參加面試。
5、確定入選名單
2011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
根據A類、B類考生的筆試及面試結果,以及各省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生源質量、各省參加考核學生人數及總體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名單。
6、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于2011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并經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四、錄取辦法
。ㄒ唬┤〉梦倚類、B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yè)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yè)志愿,同時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
。ǘ┤〉梦倚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專業(yè)(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以外的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具體填報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忌趫罂紝I(yè)時,第一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我校普通專業(yè),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專業(yè)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且高考成績達到“北京郵電大學”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
。ㄈ┤〉梦倚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我校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兩個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具體填報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同時必須第一專業(yè)志愿填報我校電信工程及管理或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yè)。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yè)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我校予以錄取。
。ㄋ模┪窗凑瘴倚R筇顖蟾呖贾驹傅目忌辉傧碛形倚W灾鬟x拔錄取資格。
(五)特別優(yōu)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可以享有更加優(yōu)惠的錄取政策。
(六)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ㄆ撸┙捣咒浫〉目忌,安排專業(yè)時將結合其高考成績、特長和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予以考慮。
若考生高考實考分數達到我校錄取線(平行志愿省份為模擬投檔線),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可在高考實考分數基礎上加10分安排專業(yè),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則保證錄取前五個專業(yè)志愿之一。
。ò耍┮陨蟽(yōu)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yōu)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五、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郵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學校監(jiān)察處全程參與監(jiān)督?忌鷮τ诒本┼]電大學本科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認為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損害其權益者,可向北京郵電大學監(jiān)察處(電話:010-62281998)提出申訴。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公平、公正地進行推薦和申請。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已經通過高考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取消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3、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
電話:010-62282045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10年11月25日
附:北京郵電大學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天津市南開中學
天津市耀華中學
河北唐山市第一中學
保定市第三中學
河北衡水中學
石家莊市第二中學
河北辛集中學
邯鄲市第一中學
山西省實驗中學
山西大學附屬中學校
太原市第五中學校
東北育才學校
遼寧省實驗中學
本溪市高級中學
沈陽市第二中學
東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吉林市第一中學校
吉林省實驗中學
哈爾濱市第三中學校
合肥市第一中學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學
河南省實驗中學
長沙市雅禮中學
重慶市巴蜀中學校
重慶市第一中學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學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
四川省綿陽中學
四川省成都市樹德中學
綿陽市南山中學
貴陽市第一中學
烏魯木齊市第一中學
高考網整理了北京郵電大學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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