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部“帶薪服務”可行嗎?
2009-09-08 10:01:49網絡
近日,深圳市一小學出臺一項新舉措,經過公開的競聘上崗,一些學生成為班級的“小當家、信息員、園藝師、美容師、小書童”,帶薪為同學服務。此舉引起議論聲一片。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在學校里,是付出就應有回報,還是更應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服務意識、“公民責任”?
嘉賓討論
王極盛(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教授 博導)
王寶祥(北京教科院研究員 《班主任》雜志名譽主編)
會沖淡良好的服務觀念
王寶祥:班干部帶薪,我覺得不一定好,尤其是這些班干部是小學生,屬于未成年人,在他們?yōu)榧w服務時,簡單地用金錢來刺激,會產生副作用。
首先我們來分析這件事的本身。孩子們在為班級服務的時候,出于什么樣的想法才合乎孩子自身的發(fā)展和我們的教育目標?
可能許多老師和家長還記得,前些年北京市展開了一場大討論,就是關于孩子干家務活要不要按勞取酬的話題,其中也有人提出讓家長與孩子簽訂勞務合同,目的也是在于調動孩子做家務的積極性。后來有人反問,是不是不給孩子付錢,孩子就可以不勞動了?最終反對付報酬的一方占據上風。
在我看來,給班干部付酬勞是異曲同工的事,是不是不給這些錢,班干部就不應該給學生們服務了?誠然,深圳這所學校給班干部開的工資也就三五塊錢,我也可以推測到,孩子們不會刻意去想其他的,會在短期內因為新奇而更加努力,可能也會有家長由于孩子得到像成人世界里一樣的金錢認可而贊同,但正是這點小錢,會給孩子們傳遞一個信號——當班干部能掙錢。處在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最容易接受的就是直觀的東西,就如同一張白紙最容易著色,本來鼓勵小學生當班干部是培養(yǎng)集體服務意識的啟蒙教育,這幾塊錢就沖淡了其中的積極意義,而且量變引起質變,相信沒有人愿意看到,我們的下一代都向“錢”看。
王極盛:這個班級用錢來激勵班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我認為不適當,這是一種用錢來認可孩子的比較典型的教育方法。
要看清這個案例我們不妨將之細分。該班級將一些班干部崗位根據工作好壞設置了5元、3元、1元三種酬勞方式。例如其中的美容師,就是勞動委員,按照這種模式,就是說勞動委員每天為此付出的勞動,班級給出定價,取中檔就是每天1毛錢。這樣拆分之后,我們可以這樣看,勞動委員一天的付出,班級給他支付1毛錢。然后呢?雙方就此一撇兩清嗎?
當孩子們的新鮮勁都過去了,是不是會產生一種錯覺,當班干部是沖著那幾塊錢去的。之所以我用錯覺這個詞,我覺得該班主任推出這樣的做法,肯定是為了提高孩子們?yōu)榧w服務的積極性。現在呢?這種做法直接表達的意思是,班級成員給為他們服務的班干部付費了,班干部的勞動獲得報酬了。這沖淡了我們在教育過程中提倡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小學階段不宜采取帶薪服務
王極盛:也許有人會說,學生終將面對按勞取酬的社會現實,現在給小學生一點金錢刺激,有助于學生將來適應社會。其實這是不對的。在小學階段就采取如此做法,太早了。要讓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上勞動與報酬的關聯,我覺得至少應該在中學階段,而且應該盡量在校園之外以勤工儉學的方式來達到目的。
德育不能簡單市場化
王寶祥:深層次地分析,我們的德育綱要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體地說要在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愛國主義上下工夫,同時,這些教育要與學生自身發(fā)展的需求切合起來。要把集體主義的種子在孩子的意識里栽培起來,就需要通過各種方式“告訴”他們,心中得裝著他人。我認為處在服務位置上的班干部就是其中的一種方式。而現在讓班干部有了附加值,且是以錢來衡量,這到底會給孩子烙下什么觀念?
我覺得之所以班干部帶薪在該校沒有遭遇質疑,是當下有一些人生硬地將市場化觀念往教育中移植的背景下產生的,而不去考慮我們的社會背景、文化背景,急于求成地要在學校教育中完成一切,包括適應社會。其實教育養(yǎng)成的階段和學生成長階段只有在良性吻合的情況下,才能給學生提供健康的發(fā)展環(huán)境,顯然在小學里給班干部付工資不合時宜,也就是說是一種副作用過大的不可取做法。
因此,我覺得這種做法當作課題來試驗是可以的,但決不能隨便就嘗試,更不能去推廣。即使是實驗,也得非常慎重,動手之前需要充分地進行可行性論證,要由教育學、心理學甚至經濟學方面的專家來探討,要在教師、家長中間廣泛調查。
分清義務服務和責任服務
王極盛:對于金錢的獲得,要講究取之有道。我這里講的“道”是想將為公眾的義務服務和責任服務區(qū)分開,我認為班干部的勞動應該屬于義務服務的范疇之內,其本身就帶有精神上的獎勵,再拿出錢來衡量,實在是畫蛇添足。將這種做法放大,是在提倡用金錢來肯定人的義務奉獻精神。我想,不論是在哪個國度,這都會遭遇抵制。
如果一定要給班干部以物質肯定,我建議那就用錢來購買等價的學習小用具,盡量將金錢成分藏匿起來。
(本報記者 謝文頌)
讀者討論
反 對
“帶薪服務”將舉步維艱
□ 王紅巖(黑龍江肇東師范學校)
“帶薪服務”困難重重,諸多難以克服的困難,決定了它的壽命不會太長。目前看,“帶薪服務”起碼有三難:
一是薪水來源難。小學生“勤工儉學”,有的就是從家里拿“廢物”變賣,或者干脆從家里拿錢上交。如此下去,剛剛平息的濫收費之風,可能會死灰復燃。
二是與初高中接軌難。小學生“帶薪服務”,初高中生要不要“帶薪服務”?如果也搞“帶薪服務”,那三五元錢誰能看上眼!增加薪水嗎?以后不發(fā)薪水,誰還肯當干部為大家服務?一種改革或“創(chuàng)新”,不但要看眼前這一步,還要看下一步、下兩步,甚至以后的許多步,不能只顧眼前,不思長遠。
三是再想無償服務難。世上有許多事情原本是無償服務的,有些無償服務基本上不應該變成有償服務。學生當班干部原本是一種無償服務,卻人為地將其變?yōu)橛袃敺⻊。處處都搞有償服務,就難免有時不出現尷尬局面。前些年有一幅漫畫:有人落水了,岸上那位會水的人卻站在那里侃價錢。真擔心我們的學生有償服務意識過強,能不能也向落水的人講價錢!到那時連起碼的道德都沒有了,甚至連人性也丟失了,還何談服務意識和公仆意識!
值得商榷
□ 廖軍和(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系碩士)
老師的改革精神和尊重學生勞動等方面很值得肯定,但在其教育性、合理性、推廣性等方面都很值得商榷。
大家都知道,學校教育的一條基本原則是教育性原則。這個原則實質是一條“善”的原則,即:使學生在學校生活中既獲得科學知識,又受到道德品質、價值觀念等精神方面的養(yǎng)育,使學生形成是非、善惡、好壞等基本的價值判斷標準。我們不能不說,今天的社會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出現了一些新的價值觀和道德要求,但是,學校教育的教育性原則其實質沒有發(fā)生根本性的變化。
第二個問題就是,教師有權力將學生勤工儉學所得報酬以這種方案進行再分配嗎?那些參加了勤工儉學而沒有獲得“帶薪”崗位同學的應獲利益哪去了?對這部分學生來說,顯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兩個問題不能很好解決,這種做法的可行性就會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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