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22:07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
第十四條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安排在普通類專業(yè)相應批次,對進檔考生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十五條對報考我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yè),高考文化分和專業(yè)分均達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若投檔分相同,依次按專業(yè)分、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
第五章身體健康要求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學?梢圆挥桎浫”“學校有關專業(yè)可不予錄取”的情況,我校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忌雽W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依據、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根據《省發(fā)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優(yōu)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fā)改收費發(fā)〔2023〕677號)文件精神,學費收取標準為:人文社科類、體育類專業(yè)18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yè)20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yè)22000元/生/學年(其中環(huán)境設計專業(yè)為24000元/生/學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學生住宿費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
第十八條我校積極為學生勤工助學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提供便捷服務。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除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外,還設立了校勵志獎學金、校助學金等。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校地址:江蘇省丹陽市正德路8號(郵編:212300);招生咨詢電話:0511-88150818;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11-88150105;學校網址:http://www.nnudy.edu.cn/;學校招生網址:http://zs.nnudy.edu.cn/。
第二十條本章程通過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招生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