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許昌陶瓷職業(yè)學院單招章程(2)
2024-05-22 21:12:30許昌陶瓷職業(yè)學院
考試成績公示:考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錄學校官方網(wǎng)站(http://www.xccvc.com/)查詢。
第十六條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
1.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yè)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齐A段學習。
2.免試錄取程序
考生本人在2024年3月28日前將填寫完畢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材料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報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備案通過后,在我校官方網(wǎng)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將名單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七條退役士兵報考我校的,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須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號)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尚未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辦理補申報手續(xù)并完成資格審核。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根據(jù)第十五條考核辦法,根據(jù)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1.普通高中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
2.中職類考生、社會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
3.退役士兵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測試免試分值按滿分計算+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
4.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數(shù)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十九條對滿足要求的考生進行擬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首先在學校官方網(wǎng)站(http://www.xccvc.com/)公示,成績公示五天之后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xù),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jù)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校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根據(jù)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一條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七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單獨考試招生是國家授權高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通過單獨考試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xù)參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通過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招錄取的考生各方面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條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大學新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舞弊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招生工作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學校成立由分管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紀檢監(jiān)察人員及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單獨考試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對單獨考試招生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已被我校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將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學習。
第二十六條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七條根據(jù)學生填寫的河南省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到校報到完畢之后,學校將提供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生·年),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及校內獎學金等各種資助項目,同時為家庭困難的新生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6000元/生·年)、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等資助項目。在校學生綜合獎學金分為三等(800元、500元、300元/生·年),先進班集體獎(200元/班),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八條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九條學生完成學業(yè)后,按照許昌陶瓷職業(yè)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要求,頒發(fā)許昌陶瓷職業(yè)學院普通?飘厴I(yè)證書。
第三十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jù)。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地址: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qū)永寧街002號
郵政編碼:461670
學校網(wǎng)址:http://www.xccvc.com/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374-7017977
咨詢電話:0374-80200010374-8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