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考試
2024-04-15 21:02:19天津教育招生考試院
1.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有關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各區(qū)招生委員會及各有關高校承擔。
2.我市繼續(xù)實施自主命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以下簡稱等級性考試)成績構成。高考及等級性考試各科目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為命題遵循。
3.高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和評分參考在啟用前屬國家絕密級事項;等級性考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和評分參考在啟用前屬國家機密級事項;各學科評分參考在啟用后5年內屬國家秘密級事項;考生各學科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各學科在評卷時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4.高考科目設置語文、數(shù)學、外語共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設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共6門,由考生自主選擇其中3門參加考試。
5.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滿分值為750分。其中,統(tǒng)一高考各科目成績均以原始分數(shù)的方式呈現(xiàn),語文、數(shù)學、外語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50分?忌灾鬟x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xiàn),在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每門科目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6.高考科目中的外語包含聽力測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考”。
報考英語語種的考生,第一次筆試于3月15日舉行,第二次筆試于6月8日全國統(tǒng)一高考時舉行,兩次聽力考試于3月23日舉行,采用計算機化考試形式。英語聽力考試分值為20分,筆試分值為130分。高考英語科目成績取筆試和聽力各兩次考試中較高的分數(shù),計入考生的高考總分。
報考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語種的考生,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第二次考試于6月8日全國統(tǒng)一高考時舉行。每次考試含一次聽力和一次筆試。高考外語科目成績取兩次考試中較高的分數(shù),計入考生的高考總分。
報考本科批次外語專業(yè)或有口試要求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外語口語測試,測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