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擬招生專業(yè)
2024-03-30 22:31:43網(wǎng)絡轉載
長江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擬招生專業(yè)
招生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招生學院 |
音樂學(師范類) |
擬定 |
藝術學院 |
音樂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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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師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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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師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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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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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傳媒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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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字媒體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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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藝術 |
備注: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詳見各省招生考試雜志,以最終官方公布為準。
錄取原則
1.學校在全國不組織專業(yè)科目?,承認各省聯(lián)(統(tǒng))考成績,省聯(lián)(統(tǒng))考成績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即可報考我校。在已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規(guī)則錄。
對有規(guī)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guī)則和投檔成績以“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則,專業(yè)成績高的優(yōu)先錄取;
對沒有規(guī)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yè)成績高的優(yōu)先錄取,各專業(yè)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僖魳奉悺⒚佬g與設計類專業(yè):(文化成績×40%+專業(yè)成績×60%)×2;
、诓ヒ襞c主持藝術專業(yè):文化成績+專業(yè)成績;
、畚璧割悓I(yè):(文化成績×30%+專業(yè)成績×70%)×2。
對于首選歷史(文科)和首選物理(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分別排序錄取;否則,統(tǒng)一排序錄取。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凡經復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和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