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4-03-25 18:37:38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發(fā)布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學校代碼:12792,浙江招生代碼:0065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學校簡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魯迅故里——浙江紹興,始創(chuàng)于1981年,F設有14個二級學院,51個本科專業(yè),5個高職專業(yè),含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日語、朝鮮語(韓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捷克語、土耳其語、波蘭語、波斯語、印地語等17個外語語種,擁有一流專業(yè)建設點14個,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10個,國家一流本科課程2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96門,在外語人才培養(yǎng)上具有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品牌優(yōu)勢。
第九條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學業(yè)成績達到畢業(yè)要求,畢業(yè)后統(tǒng)一頒發(fā)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yè)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條學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qū)群賢中路2801號(鏡湖校區(qū))
紹興市越城區(qū)會稽路428號(稽山校區(qū))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5-89114321。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2024年學校計劃招收本科學生120名,具體如下:
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五條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逾期不報);
2.上傳報名材料:2024年3月2日至3月15日21:00截止;
3.資格審查:2024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4.審查結果查詢及網上繳費: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5.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6.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4年4月13-14日;
7.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時間: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https://zs.zyufl.edu.cn)查詢成績。
第十六條報考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
2.已經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3.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外語成績要求達到B等及以上,其它科目均為D等及以上;
4.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5.我校認可往屆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七條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
3.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s://zs.zyufl.edu.cn)網上報名專欄,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填表后,要求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上傳報名材料
、偕w有所在中學公章、本人簽名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表上的照片確保清晰、不變形);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個人特長、家庭情況及進入高校的發(fā)展目標等,字數控制在800字左右,必須考生本人在A4紙上手寫(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報考國際商務專業(yè)國際化方向班的學生個人陳述還應包括字數不少于300字,支撐本人英語能力和今后升學考研計劃等內容。
上述材料以掃描后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tǒng),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2M/張,無需郵寄。
5.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下載數據為準,無需上傳。
第五章選拔程序
第十八條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審查: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和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考生根據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總分進行成績評定,滿分100分,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0倍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10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九條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要求繳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
第二十條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適應學習該專業(yè)的語言能力(含英語)、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素質等。綜合測試結束后,對于達到及格線(60分)的考生,按不超過專業(yè)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根據比例折算后組成。
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70%。
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E等及以下不計分。
第二十二條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錄取辦法
第二十三條入圍考生須參加2024年高考,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將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填為第一志愿,且所填報的專業(yè)須和入圍名單中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學校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條投檔規(guī)則:按各招生專業(yè)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yè)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高考成績相同,則按高考位次號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五條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各專業(yè)計劃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y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按小數點舍位處理)。
第二十七條其他要求
1.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七章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招生考試費140元/人;繳費時間: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概不退還。
第二十九條收費方式:通過統(tǒng)一支付平臺網上繳費,具體流程為:
1.關注微信公眾號“越秀數字校園”,或用支付寶、微信掃碼登錄;
2.選擇“無學號登錄”;
3.登錄后界面跳轉到學費系統(tǒng),核對個人信息及待繳費金額;
4.核對金額無誤后,點擊確認繳費,界面跳轉到學校統(tǒng)一支付平臺繳費。(注意:如果是關注微信公眾號進入,系統(tǒng)只能用微信繳費。如果是掃碼進入,則可以選擇相應的微信或者支付寶進行支付),點擊確認支付,完成支付。
第三十條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紹興市越城區(qū)會稽路428號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
88343004、88343005
招生網址:https://zs.zyufl.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zyufl.edu.cn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如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