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2:33:2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閩考院普〔2023〕7號
各市、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22〕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對象
(一)報名參加2023年我省高職分類招考但未被錄取、且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被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
。ǘ┓祥}招委〔2022〕10號文件“報名條件”第(一)條第1項,學籍在2022年11月報名后至此次補報名前轉入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并實際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班學生。
。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但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其他人員。
。ㄋ模⿷艏谖沂∏页錾笫状紊陥髴艨诘怯浽谖沂。雌渖矸葑C號碼前兩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人員。參加此次補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持“流入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二、補報名辦法
。ㄒ唬┍敬窝a報名可補報物理科目組普通類、歷史科目組普通類。補報名工作包括“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兩個階段。
(二)符合補報名條件的人員須于2023年4月25日至26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eeafj.cn)“數(shù)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高考考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賬號注冊、報名和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三)網(wǎng)上報名繳費后,考生須于2023年4月27日至28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選擇的確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項
。ㄒ唬┭a報名工作要求按照閩招委〔2022〕10號文件執(zhí)行。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嚴防弄虛作假。
(二)補報名考生體檢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22〕22號)執(zhí)行。
。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的考生,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須一并辦理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手續(xù),逾期不予受理?h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通過“高招管理系統(tǒng)”完成信息錄入工作,并于5月3日前提交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各設區(qū)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須于5月4日前通過“高招管理系統(tǒng)”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審核結果。其他事項按照《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23〕2號)執(zhí)行。
。ㄋ模┱埜魇、縣(區(qū))教育部門及時將此文件轉發(fā)至轄區(qū)內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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