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征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2)
2022-02-28 10:48:54浙江長征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六章 考試形式及計分方法
第十八條 綜合成績計分。
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中學考成績(滿分300分)或浙江省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滿分3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30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滿分為600分。
第十九條 學考成績或浙江省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學考成績
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學考成績(滿分300分)=各科等級換算分值相加的總和(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學考分設的考生,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等級換算分值以50%計)。 各科等級轉換成分數如下表所示:
考生高中學考科目的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yōu)闇省耐馐∞D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須由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后方可有效。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
單獨考試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評分?忌木C合素質測評由綜合素質測試和素質特長計分兩部分組成。
綜合素質測評分(滿分300分)=綜合素質測試分(滿分280分)+考生素質特長計分(滿分20分)。
1.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與專業(yè)學習相關的能力與特長,具體詳見《浙江長征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另行制定,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凡符合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報名手續(xù)的考生均可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高中階段具有素質特長的考生可申請素質特長計分(具體辦法詳見附件《浙江長征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標準》)。申請?zhí)亻L計分的考生,在學校提前招生系統(tǒng)上傳特長計分證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掃描件,上傳截止時間為4月12日16:00,未在規(guī)定時間上傳申報材料或上傳材料字跡不清楚的不予認可,特長計分結果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
第七章 錄取
第二十一條 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名單確定。 按照各類別考生專業(yè)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與擬錄取數1:1確定各類別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按計劃數與備錄取數1:6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生為未錄取考生。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原定計劃數時按參考人數的95%錄。ㄤ浫党霈F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設置備錄。
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計分、學考總分、綜合素質測試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等級進行排序;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計分、綜合素質測試總分、職業(yè)技能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高中階段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名單公布。首次確定的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錄取確認平臺查詢,隨著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進程的推進,備錄取考生有可能轉變?yōu)閿M錄取考生,轉變后的信息將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錄取確認平臺適時更新。
第二十三條 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每位擬錄取考生須按時登錄服務平臺,選擇一所擬錄取本人的高校確定錄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忌蓚滗浫顟B(tài)轉變?yōu)閿M錄取狀態(tài)時,可以進行錄取確認。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確定。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計劃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
確定錄取的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提前招生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凡復檢不合格者將作退學處理。
第二十六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所有專業(yè)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語種。
第八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是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锏闹匾e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違反高職提前招生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精心組織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與考務工作,嚴格考生本人、身份證核對,合理設置綜合素質測評標準和內容,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肅管理制度、規(guī)范操作行為,確保各項測試安全、平穩(wěn)、有序和公正。
第二十九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綜合素質測試考場全程錄像監(jiān)控。
第三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信息,認真完成綜合素質測試等環(huán)節(jié)?忌邢铝星樾沃坏模瑢⑷鐚嵱浫肫淇荚囌\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特長計分等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出現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的。
考生所在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推薦和證明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實施進程。
1.2022年3月2日8︰30~4月11日16︰00,考生網上報名。
2.2022年3月3日8︰30~4月12日16︰00,考生上傳資料。
3.2022年3月3日8︰30~4月12日16︰00,考生網上繳費。
4.2022年4月19日9︰00~4月20日24︰00,考生在學校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5.2022年4月22日~4月23日,學生到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情況如下表:
6.2022年4月22日~4月24日,考生特長計分在學校招生網公示。
7.2022年4月29日 8:30 ,考生可在學校招生網站查詢學考(或職業(yè)技能)、綜合素質特長、綜合素質測試各項得分,若對各項得分有疑問,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號申請查詢,申請查詢截止時間為4月29日16:00。
8.2022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服務平臺(網址另行通知)查看擬錄取或備錄取或未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
9.2022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0.2022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1.2022年5月14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2.2022年5月15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3.2022年5月17日~30日期間,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網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公示。
14.2022年5月底,擬錄取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辦理錄取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