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5-31 23:47:06浙江教育考試院
紹興文理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紹興文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紹興文理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49,浙江省招生代碼:0022。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河西校區(qū):紹興市越城區(qū)環(huán)城西路508號;南山校區(qū):紹興市越城區(qū)城南大道900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實施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5-8834235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2021年三位一體總招生計劃數(shù)為135人,具體計劃如下:
1.考生只能在報考類別中(師范1類、師范2類、理工1類、理工2類)選擇其中的一類報考,不得兼報。
2.學校按測試組別(師范類、理工類)分別組織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成績在同一報考類別下的所有專業(yè)均有效。
3.允許“三位一體”招收的學生申請轉專業(yè),但僅限于同一報考類別內的招生專業(yè)之間互轉。具體按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4.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非英語專業(yè)學生入學后,學校公共外語教學開設大學英語、大學日語,供學生選讀。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已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師范類: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達到3A或2A2B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
理工類: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達到3A及以上,或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wǎng)上報名:報名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本科招生網(wǎng)(zs.usx.edu.cn)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
3.材料上傳:申請人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要求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tǒng),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審核不通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證(正反兩面)。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jīng)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理由、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須考生本人在A4紙上手寫(不接受電腦打印件)。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進行評定,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shù)不足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shù)的5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報名資格書面評審辦法: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10%,個人陳述等材料10%。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
第十七條 時間安排
1.網(wǎng)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3月3日至3月14日。
2.學校書面評審時間:3月15日至3月19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wǎng)上繳費:3月20日至3月26日。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錄個人報名系統(tǒng),支付寶或微信掃碼繳費,收費標準為140元/人,完成報名。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校不接受現(xiàn)場繳費。
4.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日起,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