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城市建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1 17:23:59陽光高考
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1、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城市建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沈陽城市建設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城市建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茖W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城市建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yè)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本?茖I(yè)實行學年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各招生專業(yè)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yè)設置”。住宿費根據宿舍條件不同按每學年3200-6500元收取。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依據《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fā)[2011]53號)文件的要求,根據學生的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的住宿時間,按月(在校學習期間和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1)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校獎學金:董事長獎學金10000元/年、校長獎學金5000元/年、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500元/年、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特等獎學金10000元、一等獎學金5000元、二等獎學金3000元。
。2)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8000元/年。
。3)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學校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4)困難補助。學校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
。5)學費減免。根據遼寧省資助工作安排,學校對孤兒采取學費、住宿費減免政策。
六、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1、調檔比例
我校按照招生計劃100%比例調檔(藝術類執(zhí)行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投檔原則)。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院校志愿及錄取
遼寧。何倚T谄胀惐究婆⒏呗殻▽?疲┡囆g類本科批第一階段,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其他省份:我校執(zhí)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我校招收的藝術類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組織的相應的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聯考)成績并執(zhí)行當地統(tǒng)一投檔規(guī)則。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yè)相應科目統(tǒng)考(聯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投檔條件。
遼寧省2021年實行新高考改革,學校(專業(yè))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調檔錄取。
其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職業(yè)教育對口升學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遼寧省2021年職業(yè)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遼寧招考委字[2021]13號)。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zhí)行各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guī)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考生專業(yè),以考生投檔成績?yōu)橐罁,從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個檢索和滿足考生所填報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額滿,逐次檢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續(xù)志愿錄。皇S嘤媱潓嵭“征集志愿”補充錄。粚τ诎匆陨显瓌t無法滿足專業(yè)志愿且不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遼寧。浩胀惐究婆、高職(專科)批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學校”志愿順序錄取,按招生計劃1:1比例調檔錄取。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藝術類高職(?疲┡谝浑A段,對省統(tǒng)考成績合格且達到藝術類招生錄取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綜合分(保留1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學校”志愿順序,按招生計劃1:1比例調檔錄取。
其他省份:我校按照招生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招生考試委員會發(fā)布的當地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zhí)行相應批次的錄取辦法。
普通類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招生考試委員會發(fā)布的規(guī)定執(zhí)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單位對錄取分數相同的考生未明確要求如何排序時,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文史類專業(yè)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類專業(yè)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成績相同時,對于采用“3+3”選考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成績、次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對于采用“3+1+2”選考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藝術類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yè)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yè)課成績相同情況下:藝術文或歷史學科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藝術理或物理學科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職業(yè)教育對口升學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高職升學考生依次按照數學(思政)、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yè)綜合課、技能考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聯系方式
沈陽城市建設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沈陽市渾南區(qū)全運五路501號
郵編:110167
聯系電話:024-31679945、024-31679946、024-31679948
傳真:024-31679948
學院網址:www.syucu.edu.cn
沈陽城市建設學院
2021年4月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沈陽城市建設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