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22:14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與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qū)W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nèi)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院各專業(yè)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yè)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行預收。不同專業(yè)(類)學費收費區(qū)間為18000元/生·學年至27750元/生·學年不等,具體信息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招生網(wǎng)站公布為準。
第二十九條 經(jīng)浙江省物價局核準,學生住宿費以2500元/(人·學年)標準收取,宿舍標準配置為5人間。
第三十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院聯(lián)系方式:
招生網(wǎng)址:http://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微信公眾號:hdxxgcxyzsb
招生咨詢電話:0571-58619116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797479347(群)
電子郵件:zsb@hziee.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1305。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