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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0:49:27陽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根據國家規(guī)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學校按浙江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制度和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企業(yè)助學基金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本人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學校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yè)的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可由錄取專業(yè)轉入新專業(yè)就讀學習。

  第二十二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聯系方式:

  府東路校區(qū)地址:溫州市鹿城區(qū)府東路717號(郵編:325003)

  甌江口校區(qū)地址:溫州市甌江口產業(yè)集聚區(qū)雁云路301號(郵編:325026)

  招生咨詢電話:0577-88321500、88313369

  招生傳真:0577-88313369

  電子信箱:zsb@mail.zjitc.net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77-88105228

  招生監(jiān)督郵箱:gmjw@mail.zjitc.net

  學校網址:http://www.zjitc.edu.cn

  招生網:http://zs.zjitc.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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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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