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7 21:34:38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精神,根據桂價費〔2009〕320號、〔2017〕39號文件標準執(zhí)行。其中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17000元/年;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地理信息科學、電子商務、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網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學(五年)專業(yè)15000元/年;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財務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廣告學、學前教育、英語、商務英語、漢語言文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yè)14500元/年;住宿費按照宿舍條件,1150—1750元/年;最終收費標準以當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物價局核定為準。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 新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取消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已報到學生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若因各種原因辦理退學,經學校各級部門審核簽字后,財務部門按在校月數計算退費金額。
第二十條 為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全面發(fā)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對全日制在校生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同時,為了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與工作能力,學校向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一條 畢業(yè)生學習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的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參加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活動而造成的損失,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網(網址:http://www.bwgl.cn/zs/),咨詢及查詢錄取相關信息請撥打0773-8998009、0773-8998088、0773-8998018(錄取期間的聯(lián)系電話將在我校官方網站公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經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凡此前以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公布的本科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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