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09:39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市場監(jiān)管局備案標準執(zhí)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新生,按照國家和各。ㄊ、自治區(qū))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wǎng)址:http://www.suse.edu.cn;
2、招生網(wǎng)址:http://zjc.suse.edu.cn;
3、招生咨詢電話:0813-5505999、5505678(傳真)。
4、學校在招生就業(yè)處網(wǎng)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進行招生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投訴電話:0813-5505625。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各。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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