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生為打架斗毆未參加高考(2)
2009-08-06 09:57:49大河網-河南日報
持械與傷害
在斗毆中,程志邀約的同學里有兩人分別被刀扎破脾和腸。根據警方審訊,田青和他的同村一位同學在打斗時曾手拿刀子。
這兩把刀從何而來?據學生家長房臣林8月2日說,在打架前,田青看見他這邊的同學太少,擔心吃虧,就讓房臣林的兒子黃錫去買兩把刀“防身”。黃錫花了3元錢買回兩把刀,交給了田青和另一名同學。
被數人圍攻時,田青亮出了刀。人散后,他被發(fā)現打倒在地,昏迷不醒。其侄田應趕忙撥打110報警,然后撥打120急救,之后,田應給家里打電話,他哥田云鵬接的電話,“田青跟人家打架,被打暈了。”田應喊了一句,就掛了電話。田云鵬說,家里通話記錄和當時他上網的電腦時間顯示,當時是21時25分。
接到報警后,城關鎮(zhèn)派出所的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接著,蘭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及其局內所有值班人員均趕往出事現場和救治醫(yī)院。
根據警方說法,包括受重傷的兩名學生,共有7名學生受傷。
警方連夜控制了多名學生進行審訊。很快,將田青及其4名同村同學拘留,程志、張秀和肖寶也被拘留,除肖寶是高二學生,其余均為蘭考一高蓋亞分校的高三學生。
警方根據筆錄和在現場取證的刀具等物品,將這一事件定性為聚眾斗毆。
關于對這次事件的定性,蘭考縣委宣傳部和蘭考縣公安局有關人員表示,蘭考縣政法委曾兩次召集蘭考縣公、檢、法,討論這個事件的性質,討論結果保持不變。
痛失高考
基于這一定性,田青和另外6名高三學生未能參加今年的高考。
從4月14日事發(fā)到6月7日高考,這段時間里,7名高三學生家長為爭取孩子獲得高考而不停奔走。
田青的母親許喜英8月4日告訴記者,事發(fā)后,她就帶著同村3名被拘學生的母親四處求情,先后到蘭考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手舉求情書,遇到領導就下跪。
但這些舉動未能改變孩子的命運。
5月20日,蘭考縣檢察院同意批捕田青等8名被拘留的學生。
5月27日,幾位學生的家長再次帶著求情書到有關部門“求情”,后被接送回家。
直到高考結束,這些學生最終沒能走進考場。
據田應的哥哥田云鵬說,他弟弟的愿望就是今年能夠考上軍校,為此,他一直努力學習,成績也很優(yōu)秀,在田應的文具盒里,夾著一張紙,上面寫了好幾所軍校。失去高考,田應的軍校夢也隨之破滅。
程志的父親在年初就跟縣城的親戚打招呼,高考時,全家人都借住其家,為程志高考鼓勁。
記者在蘭考一高蓋亞分校門口采訪時,在此營生的一些攤販對這些學生較為熟悉,他們說,這些學生如果能正常參加高考,成績應該不錯。
8月4日,接受本報采訪的蘭考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國亮解釋這些學生不能參加高考的理由。他說,該事件屬于持械聚眾斗毆,后果嚴重,不宜改變強制措施。
而據了解,有些參與打架但未被拘留的學生 雖然參加了高考,成績也與平時大相徑庭。
杜雨是程志的同學,他在事件中腿部受傷,盡管平時成績優(yōu)秀,但高考分數不足400分。
包括杜雨在內的7名受傷的學生在恢復健康后都得以參加高考。不過,在高考結束后不久,他們就被列入批捕名單,其中有2名投案自首,另外5名在逃。蘭考縣公安局說,這些在逃學生已經在全國通緝。
青春迷途
為求法律諒解,6月24日,被列批捕名單的15名學生,其家長聚在一起,簽訂互相諒解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說,受傷一方自動放棄索賠醫(yī)療費及刑事民事訴訟,另一方也放棄刑事民事訴訟。以此希望這些學生免于刑事處分,并重返校園。
這一舉措,能否在蘭考縣法院開庭時所考慮,有關部門并未表態(tài)。
據了解,學生家長認為學校對此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家長們認為,這些學生都是寄宿生,一個月回家一次拿生活費,其余時間全部在學校,校方應為此次事件“埋單”。
家長同時不滿學校在事發(fā)后的態(tài)度,學校4月30日向公安機關出示書面證明,稱部分被拘留的學生行為“在學校和周邊造成惡劣影響,我校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對此事中涉及違法犯罪的學生予以從重處理。”
他們認為,這個證明對整個事件的定性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不過在7月23日,學校向有關部門提交“情況說明”,“學校懇請法院給學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在量刑上給予從輕處理。”并說明“2009年4月30日所寫的證明,未經學校領導研究”。
據了解,此案原定于8月6日開庭審理,但目前了解的消息是,此案將延期開庭。這些高中生命運如何,尚不得而知。
“可憐天下父母心,這些學生的家長們在案發(fā)后能積極協(xié)商,相互達成諒解協(xié)議,法官會看到他們的努力,相信他們的孩子能得到一次從輕處罰的機會。” 河南金學苑律師事務所謝文平律師說。
一位辦理此案的警方人士說,他們也有正在讀書的孩子,與涉案學生家長感同身受,對學生因此被拘留,他們都深表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