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高考加分政策
2020-06-28 17:45:00網絡整理
照顧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文化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1)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3)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規(guī)定的優(yōu)待對象范圍的考生,可享受相關優(yōu)待措施。
申請享受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須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縣(市、區(qū))、市招辦網上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報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的名單經再次網上公示無異議后方為有效。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有關規(guī)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
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方案作出部分調整的通知》(蘇教辦〔2018〕16號)精神,從2019年起,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考生(即參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見A加分”政策。
4.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xiàn)”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錄取。均為D級的,高?梢圆挥桎浫。
(七)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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