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城市職業(yè)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05:56:19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yè)4700元/年,
工科類專業(yè)5300元/年,
美術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yè)6800元/年,
嵌入式培養(yǎng)專業(yè)學費71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我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按每學年人民幣800~1200元的分類標準收。ㄌK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對學生進行獎勵和幫助。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需經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生源地貸款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社會優(yōu)撫對象子女,學校給予困難補助并提供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和幫扶途徑。
第二十九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北路399號
郵政編碼:210036
招生咨詢電話:025-86265382
招生傳真:025-86265382
電子信箱:youy@jso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25-86265341
招生監(jiān)督郵箱:jijian@jso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jscvc.cn/zb/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學校招生平臺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江蘇城市職業(yè)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江蘇城市職業(yè)學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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