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關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考察公告
2020-06-19 08:42:05網絡整理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yè)的考生,須通過招生考察后方可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河北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考察安排在6月19日至7月10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資格條件
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以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職業(yè)學院(以上院校簡稱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ǘ┚哂泻颖笔艏ㄒ愿呖紙竺麜r戶籍所在地為準);
。ㄈ┳袷刂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ㄎ澹┳褚(guī)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釔酃彩聵I(yè),立志為國家的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ㄆ撸┢胀ǜ呒壷袑W畢業(yè);
。ò耍┠挲g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ň牛┧枷胝嗡刭|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政治條件;
(十)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體檢標準。
二、招生考察安排
。ㄒ唬┐蛴人信息表
凡志愿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www.hebeea.edu.cn右側導航欄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務”),進入“信息查詢”模塊,查詢打印《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個人信息表》。
。ǘ┱猩疾鞎r間
考生(或考生監(jiān)護人)憑打印的個人信息表、身份證、戶口簿,由考生監(jiān)護人辦理的還需攜帶辦理人身份證,于6月19日9時至7月10日17時,到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考察申請,并填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考察表》。派出所依據個人信息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
。ㄈ┕己细衩麊
考察合格考生名單于7月15日在省公安廳官方網站(網址:http://gat.hebei.gov.cn)“公告公示”欄進行公布。
三、后續(xù)工作安排
。ㄒ唬└呖冀Y束后,考察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河北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安排及相關信息另行在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ǘ┚C合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安排,請各位考生或監(jiān)護人盡早向公安機關提出考察申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招生考察的考生將不能參加后續(xù)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ㄈ┟嬖圀w檢和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等相關事宜,以2020年教育部、公安部及我省下發(fā)的正式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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