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1 21:55:59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新生錄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負責監(jiān)察招生工作人員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況,舉報投訴電話為0591—86391735。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在實施過程中,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如遇國家或相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政策規(guī)定調整,以當?shù)卣猩咭?guī)定為準。
第十八條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上下店路15號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591—83768357、83799336
學院招生網站:http://jsxy.fafu.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jsxybkzsb@126.com
郵編:350002
第十九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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