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開始進行
2020-05-19 21:02:29網絡整理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fā)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0〕68號)精神,我省2020年農村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工作開始進行。
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qū)域為國家劃定的38個(包括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忌毻瑫r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qū)域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shù)貞艏?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0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共53個(國家專項計劃確認的38個縣和15個省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0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為我省所有農村考生,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已參加2020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關高校公布的報名要求填報,5月25日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6月20日前,完成申請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6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同步安排,相關申報工作已于2019年12月份完成,現(xiàn)進入資格審核階段。
為確保教育公平,凡弄虛作假、騙取照顧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應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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