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7)
2019-12-12 17:32:18網(wǎng)絡資源
七、報名資格審核要求
(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市、縣(區(qū))招辦以及報名點學校負責。應屆生的資格審核由報名所在學校負全責,縣(市、區(qū))招辦予以復核。往屆生等社會人員的資格審核由縣(市、區(qū))招辦負全責。各級招辦要建立健全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出現(xiàn)問題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將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ǘ┪沂嵭懈呖紙竺畔⑴c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硬掛鉤”,報名系統(tǒng)通過考生身份證號將網(wǎng)上報名信息與報名點、普通高中學籍等信息對接,如出現(xiàn)不一致,將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省招辦對全省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核驗,并與公安戶籍信息對接,進一步核實考生戶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對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反饋給市、縣(市、區(qū))招辦,逐一查清后書面報告省招辦,省招辦再次核驗確認,確保全部準確無誤。
。ㄈ┛忌Y格審核一律要求提供證件原件,同時上交復印件,經(jīng)審核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名,縣(市、區(qū))招辦留存?zhèn)洳。對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逐項審核,確保內容準確、完整。對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要依據(jù)戶口薄、學籍表等進行比對;如個別考生填寫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監(jiān)護權或監(jiān)護能力),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如已身故的,應明確填寫已故;對無故缺項或所填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必須查清。重點加強對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考生、往屆生、同等學力、高校退學、外省戶籍等情況考生的資格審核,杜絕各類違規(guī)報考。
。ㄋ模┓婪妒⊥“高考移民”違規(guī)在我省報名。2020年高考網(wǎng)上報名接入省電子政務網(wǎng),在線核查戶籍信息,未取得我省戶籍且在我省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正式學籍的,不得在我省報名。
(五)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考生,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不能提供未報到證明的,須上交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和完整的紙介質檔案。對于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具體了解并切實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經(jīng)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