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職學生將實行分類教學
2019-10-06 17:30:12網絡整理
山東高職學生將實行分類教學
8月15日,山東省教育廳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職院校擴招和學生培養(yǎng)管理的通知》,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提出數項措施,確保高職擴招入學有基礎、教學有標準。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擴招作為招生院校“一把手”工程;嚴格考試錄取標準。完善工作流程,加強試題試卷安全管理,完善考試場所、監(jiān)控、安保等設備設施,科學制定測試方案。
山東省還要求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不得擅自加收多收相關費用。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院校須嚴格執(zhí)行審批標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收退役軍人的院校須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相關院校按規(guī)定從事業(yè)收入中足額提取獎助學金,擴大資助覆蓋面。
針對生源多樣化特點,山東省教育廳要求院校分類制訂人才培養(yǎng)方案,確?倢W時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2500學時,公共基礎課程學時不少于總學時的1/4,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占總學時數50%以上。實行學分制的,明確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數量,一般以16—18學時計為1個學分。B類、C類學生每學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400學時。
在教學計劃方面,實施分類教學,對錄取的B類、C類學生,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學校學習和教學點學習、社區(qū)學習、企業(yè)學習相結合,可“送教進社區(qū)”、“送教入企業(yè)”,線上教學、學習與線下教學、學習相結合。
同時,對學生實施分類管理,對錄取的B類、C類學生,實行學年全日制和分段全日制相結合的彈性學制、彈性學期、彈性學時,學生的學業(yè)年限既可2-3年,也可放寬至3-6年。學生達到最長修學年限尚未達到畢業(yè)要求的,頒發(fā)肄業(yè)證或結業(yè)證。
山東省教育廳還要求:深化教師教材教法改革;創(chuàng)新考核評價方式;努力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山東省教育廳將建立抽查制度,對相關學校人才培養(yǎng)方案制訂、公開、實施情況,特別是課堂教學、實習實訓等,開展檢查,并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結果將作為考核評價學校和專業(yè)、現代職業(yè)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和民辦高校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安排、招生計劃安排等的重要依據。
通知最后指出,對違反規(guī)定,存在虛假宣傳、違規(guī)承諾、不按規(guī)定履行教育教學職責、套取財政資金的,予以嚴肅查處。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取消單獨招生資格、調減招生計劃、減少直至停止項目安排等處理措施。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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