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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19-06-14 15:48:20陽光高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被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前一周內書面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附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通知書規(guī)定報到時間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xù)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xù);審查發(fā)現(xiàn)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guī)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被錄取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yè)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yǎng)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yè)協(xié)議書》,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yè),不能報考研究生,畢業(yè)后直接到定向單位就業(yè)。對拒簽協(xié)議的已錄取學生,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我校收費標準執(zhí)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規(guī)定,學費標準為:農林類專業(yè)3025元/學年·生;理工、外語類專業(yè)4950元/學年·生;文史類專業(yè)3850元/學年·生;藝術類專業(yè)9900元/學年·生;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36000元/學年·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對方大學當年標準收;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3850元/學年·生。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學年·生。

  第三十三條 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長獎學金、專業(yè)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四條 學校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五條 聯(lián)系部門: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

  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

  紀檢監(jiān)察電話:029-87082862

  電子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招生網址:https://zhshw.nwsuaf.edu.cn

  官方微信號:zhshwnwsuaf(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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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高校招生簡章 2019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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