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警官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10:17:43網(wǎng)絡整理
江蘇警官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江蘇警官學院
學校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
學習形式:全日制
校 址:浦口校區(qū)(南京市浦口區(qū)石佛寺三宮48號)
安德門校區(qū)(南京市雨花臺區(qū)小行路16號)
一、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且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專業(yè)面向江蘇省招生,考生須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專業(yè)面向全國招生。
二、招生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綜合素質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guī)定的標準,適應學院教學要求。
報考公安專業(yè)的考生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螚l件
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忌鷳邆淞己玫恼嗡刭|和心理素質,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忠于祖國、忠于人民,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并適合從事公安工作?忌邢铝星樾沃坏模瑸檎慰疾觳缓细瘢
1.受過刑罰或免于刑罰、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的;
2.有泄露國家秘密或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3.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危害國家安全言論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4.組織參加色情、吸毒、賭博等活動或因毆打他人、盜竊、搶奪、敲詐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5.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6.已取得國(境)外居留許可或16周歲后出國居留6個月以上的;
7.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利益的行為或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非法組織和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8.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中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社會影響惡劣犯罪或者貪污、賄賂受到刑事處罰的;
9.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ǘ┥眢w條件
根據(jù)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shù)):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2.體形勻稱,動作協(xié)調,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男性體重指數(shù)(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左右眼單眼裸視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
4.兩耳無重聽;
5.無口吃;
6.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胎記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的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風等,身體其他部位無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等;
7.身體無明顯缺陷(如雞胸、駝背、腋臭、嚴重靜脈曲張、步態(tài)明顯異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腳板、紋身、少白頭、嗅覺不靈敏等),無各種殘疾、畸形;
8.本人或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9.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
10.無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學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復查,凡弄虛作假經(jīng)核實的或經(jīng)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學校將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取消學籍或作其他處理。
。ㄈ┟嬖嚒Ⅲw能條件
1.面試。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xié)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忌仨殔⒓芋w能測評,成績合格(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shù))。體測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等4個項目,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測項目合格標準為:男生50米跑9.2秒以內,立定跳遠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內,引體向上9次/分鐘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內,立定跳遠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內,仰臥起坐25次/分鐘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