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yǎng)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力推進素質教育,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科學選拔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要求,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yǎng)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2018年自主招生計劃為245名,不做分省計劃。
二、招生專業(yè)及報考條件
自主選拔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區(qū)、直轄市)2018年相關招生政策,能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涵蓋的專業(yè)類有: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shù)學類、信息科學類、物理科學類、核工程類、生物科學類、化學類、大氣科學類、地球科學類、土木工程類、醫(yī)藥類、草業(yè)科學類。上海和浙江考生填報的專業(yè)須與本人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相匹配(見附件1)。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學科特長選報以上14個學科大類之一。
(一)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相關專業(yè)學習或者科學研究實踐活動取得一定成績、表現(xiàn)突出者(須有成果發(fā)表證明);
(四)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fā)展?jié)撡|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和作品復印件);
(五)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我校2018年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
(二)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均須在2018年3月21日14:00至2018年4月10日17: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統(tǒng)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三)申請材料準備
1.《試點高校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完整填寫,并下載打印,加蓋學校公章,由考生親筆簽名;《申請表》中個人陳述部分主要由考生對自身特長、專業(yè)申請理由和未來發(fā)展作說明,字數(shù)在1000字以內。
2.有關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3.推薦材料(非必要材料,可不提供):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y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由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推薦人基本信息,報名系統(tǒng)會向推薦單位負責人或推薦人發(fā)送電子郵件和短信,由推薦單位或者推薦人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完成推薦表填寫并上傳。
打印的報名材料須用A4紙張印制。
(四)申請材料掃描上傳(推薦材料除外)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或拍照片(必須足夠清晰可辨),并將電子版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無需郵寄我校,僅個人留存?zhèn)洳。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者材料無法清晰辨認,都將影響考核資格評定。
四、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電子版進行審核(材料不全、不清晰者不予審核),考生須確保所提供專利、論文等材料的真實性,材料審核環(huán)節(jié)我校將進行論文查重、真?zhèn)舞b定、質量評估。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資格,考核環(huán)節(jié)還將針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針對性深度考核。請申請考生于2018年4月底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審核通過學生公示名單。
(二)考核時間、地點
1.初試:材料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為準。
2.復試:我校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合格名單。初試合格考生于2018年6月17日在蘭州大學校園內進行復試,具體測試安排以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的為準。
(三)考核形式
1.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學科素養(yǎng)和學習潛能,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yè)類參加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
2.復試:采用面試形式,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潛質以及社會責任、個性特長等。
3.考試過程全程錄像,面試順序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四)資格確定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初試成績×30%+復試成績×70%形成的綜合成績排名(初試、復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換算),參考學生特長和中學表現(xiàn),擇優(yōu)確定自主招生合格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qū)、農村地區(qū)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
自主招生合格資格名單將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進行公示。
五、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所填專業(yè)志愿須為自主招生獲得合格資格的相應專業(yè)大類中的專業(yè)。
六、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錄取。對于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yè)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專業(yè)大類中的專業(yè)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我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愿中前兩個專業(yè)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yè)志愿但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yè)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自主招生相應最低控制線以上的,滿足其獲得資格且選考科目匹配的專業(yè)志愿。(確定專業(yè)時以考生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中填報的專業(yè)為準)。
(三)經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yè),但可以參加入學時面向新生進行的基地班選拔,并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yè)。
七、監(jiān)督辦法
(一)自主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由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后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審合格名單、合格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與招生相關的培訓活動,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工作。
八、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附件1:蘭州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學科大類專業(yè)劃分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
附件1:蘭州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學科大類專業(yè)劃分
學科大類 | 包含專業(yè)(類)名稱 | 授予學位 | 浙江、上海選考科目 | 招收考生科類 | 所屬學院 |
人文學科類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不限 | 文科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 | 文學 | 不限 | 文科 |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 文學 | 不限 | 文科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
廣告學 | 文學 | 不限 | 文科 | ||
哲學 | 哲學 | 不限 | 文科 | 哲學與社會學院 | |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基地班、歷史學、世界史、文物與博物館學) | 歷史學 | 歷史、地理 | 文科 | 歷史文化學院 | |
民族學 | 法學 | 歷史、地理 | 文科 | ||
外國語言類 | 英語 | 文學 | 不限 | 文理兼招 | 外國語學院 |
俄語 | 文學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日語 | 文學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德語 | 文學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社會科學類 | 社會學 | 法學 | 不限 | 文科 | 哲學與社會學院 |
法學 | 法學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文科 | 法學院 | |
知識產權 | 法學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文科 |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學 | 思想政治、歷史 | 文科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政治學類(含政治與行政學、國際政治) | 法學 | 歷史、物理、生物 | 文科 | 管理學院 | |
工商管理類(含管理學基地班、會計學、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管理學 | 歷史、物理、生物 | 文理兼招 | ||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基地班、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tǒng)計學) | 經濟學 | 不限 | 文理兼招 | 經濟學院 | |
數(shù)學類 | 數(shù)學類(含數(shù)學基地班、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信息科學類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基地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電子商務) | 工學 | 物理、地理、生物 | 理科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基地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 | 工學 | 物理、地理、生物 | 理科 | ||
物理科學類 | 物理學類(含物理學基地班、物理學、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或工學 | |||||
材料學類(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
或工學 | |||||
核工程類 |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與核技術方向)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
核基地班(放射化學方向)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核工程類(含和工程與核技術、輻射防護與核安全、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 工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化學類 | 化學類(含化學基地班、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功能材料) | 理學、工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化學化工學院 |
生物科學類 |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學基地班、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tài)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生命科學學院 |
大氣科學類 |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基地班、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 | 理學 | 不限 | 理科 | 大氣科學學院 |
地球科學類 |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學基地班、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地理信息科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資源環(huán)境學院 |
水利類(含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工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 | 工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
地質學類(含地質學、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方向、地球化學) | 理學 | 不限 | 理科 | 地質科學與礦產資源學院 | |
土木工程類 | 理論與應用力學基地班 | 理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
土木工程 | 工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
地質工程 | 工學 | 物理、化學 | 理科 | ||
醫(yī)藥類 | 臨床醫(yī)學類(臨床醫(yī)學、麻醉學、醫(yī)學影像學) | 醫(yī)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醫(yī)學院 |
醫(yī)學檢驗技術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考生身體條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 |
護理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預防醫(yī)學 | 醫(yī)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口腔醫(yī)學 | 醫(yī)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藥學 | 理學 | 物理、化學、生物 | 理科 | ||
公共事業(yè)管理(衛(wèi)生事業(yè)管理方向) | 管理學 | 生物、思想政治、歷史 | 文理兼招 | ||
草業(yè)科學類 | 草業(yè)科學基地班 | 農學 | 不限 | 理科 | 草地農業(yè)科技學院 |
草業(yè)科學 | 農學 | 不限 | 理科 | ||
農林經濟管理 | 管理學 | 不限 | 理科 |
注:2018年招生專業(yè)以正式公布為準,我校部分專業(yè)按照大類招生,學生進校后按照大類培養(yǎng),在一或二年級再進行專業(yè)選拔、分流。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
——萃英學院簡介
為了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培養(yǎng)基礎學科領域國際領軍人才,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別在北京大學等19所大學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蘭州大學作為實施該計劃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學院,作為基礎學科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和試點平臺,全面負責“計劃”的實施工作。學院設立數(shù)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進行拔尖學生培養(yǎng)模式的新探索。
學院定位:蘭州大學探索本科生培養(yǎng)和管理模式國際化的榮譽學院;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fā)展的重要基地;深化教學改革的特區(qū)。
培養(yǎng)目標:國際視野、本土情懷、責任擔當、廣博知識、領軍潛質、社會棟梁。
師資隊伍:60%師資從校內和國內選聘,其余教師從國外知名大學聘請。
培養(yǎng)模式:按照國際通用的三或四學期制安排教學,實施導師制、小班授課,依托國家(省、部)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文科實驗平臺等,開展相關課題研究;通過聯(lián)合培養(yǎng)、暑期學習、短期考察等形式進行國際交流。
招生形式:校內選拔,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人文萃英班各20人左右。
畢業(yè)去向:選送國際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攻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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