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考試管理辦法
2017-03-29 09:01:25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術科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術科考試)工作定于5月5日—12日進行。為加強全省體育類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校體育類招生考試工作,確?荚嚢踩行颉⒐焦,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高校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的原則、要求、統(tǒng)一的信息標準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按時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教育部。省招考院依據(jù)教育部核準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向社會公布,并嚴格依此安排體育類招生錄取工作。
二、報名
報名工作按我院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6〕2號)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考試
體育類專業(yè)的招生考試分為文化課考試和術科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體育類本科和高職(?)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文化課考試。
(二)術科考試
1. 術科考試原則
為加強體育術科考試的管理工作,保證考試質量,我省術科考試將遵照統(tǒng)一設置考點,統(tǒng)一評分標準,統(tǒng)一考試計分的原則組織實施。報考省內外普通高校體育類的考生,均須參加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單獨報考運動訓練及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考生除外。
2. 術科考試時間、地點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術科統(tǒng)一考試工作定于5月5日—12日進行?忌目荚嚂r間見準考證。
考試地點為哈爾濱體育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大成街1號)。
3. 術科考試項目及評分辦法
術科考試項目為體能3項(100米、二級蛙跳、原地擲鉛球)和專項技術。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按省招考院公布的《2017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yè)術科統(tǒng)一測試各項目測試內容和評分標準》(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www.lzk.hl.cn)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3項每項20分,專項技術40分,4項總分為100分。
4. 術科考試要求
術科考試的考號由省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編排,準考證打印程序將于4月25日前經考務平臺下發(fā)。各市(行署)招考辦負責打印準考證,塑封后下發(fā)。并為考生準備兩塊印有術科考試考號的號碼布(白布紅字,長25厘米,寬12厘米),配8只別針。通知考生4月28日前到當?shù)乜h(市、區(qū))招考辦領取術科準考證和號碼布。
(1)考生須攜帶術科準考證、身份證、號碼布參加考試。
(2)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在每項考試時提前15分鐘到達考試場地,參加檢錄。
(3)參加乒乓球、武術、田徑考試的考生自備球拍、武術器械及短釘子鞋。
(4)考生進入田徑館參加考試,須另備一雙干凈的膠底考試用鞋。
5. 術科考試違規(guī)考生的處理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yè)招生術科統(tǒng)一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院組織領導,各市(行署)招考辦要認真做好體育類專業(yè)術科考試工作的組織和宣傳工作,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聽從考試管理人員的指揮。如在考試過程中發(fā)生違規(guī)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涉嫌違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以確保術科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6. 術科考試成績發(fā)布
術科考試結束后,考試成績將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www.lzk.hl.cn)上發(fā)布。
四、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
高考文化課成績公布后,將分別劃定全省體育類招生文化課及術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一)錄取批次
體育類院校分本科批次和高職(?)批次兩個批次進行錄取。
本科批次:本科院校設置的體育類本科專業(yè)。
高職(?)批次:本科院校設置的體育類高職(專科)專業(yè)、高職(?)院校設置的體育類專科專業(yè)。
(二)志愿設置
本科批次和高職(?)批次分2個錄取批次并按排列順序錄取,均設置2個高校梯度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五個專業(yè)。兩個院校志愿投檔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在網上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