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7年高考常見問題:關于體檢注意事項
2016-12-19 09:15:06青海招考信息網(wǎng)
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并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體檢時間由考區(qū)招辦決定。體檢工作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執(zhí)行。
(注:體檢中取消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簡稱轉氨酶﹞檢測。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體檢表中的“肝功能”所對應的“轉氨酶”欄目不能為空)
體檢工作由考區(qū)招辦會同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醫(yī)院或相應的醫(y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yī)師由具有副主任醫(yī)師(含)以上職稱的醫(yī)生擔任,并對其所下結論的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y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無效。
體檢結論要告知考生本人(分別給考生查看體檢結果),以免因結論錯誤導致招生錄取落選。錄取過程中,如須對體檢結論有疑考生做復查,由省招辦確定終檢醫(yī)院做最終裁定?忌鐚嵦顚懕救思韧∈、殘障情況,否則被錄取后造成高校強制退學或開除,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