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曾參加異地高考 隋唐教育資源不平衡
2016-10-14 14:36:17中國新聞網(wǎng)
有些高考生不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高考,而是到另一個地域去高考,被稱為異地高考。當(dāng)今的異地高考,一方面是為了解決城市新移民的子女升學(xué)障礙;另一方面還指向高考錄取公平問題,因為異地高考可能會有低分錄取的優(yōu)勢。
其實(shí),異地高考并非當(dāng)今的產(chǎn)物,幅員遼闊的中國在古代就有了“異地高考”。
從隋唐起,以科舉制取代察舉制,給了平民更多上升的機(jī)會。然而,由于教育資源的不平衡,首都即京兆府(長安)錄取的名額大大高于其他地區(qū)。在唐代,國家級考試不分地區(qū)錄;地方考試按州的大小選拔考生,一般州的名額為兩三人,而長安每次都多達(dá)數(shù)十人,甚至有時超過百人。這在柳宗元的《送辛生下第序略》可見:“京兆尹歲貢秀才,常與百郡相抗。”
宋代也有錄取名額嚴(yán)重失衡的問題。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在寫給皇帝的信中說:“東南州進(jìn)士取解者,東南州軍進(jìn)士取解者,兩三千人處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西北州軍取解至多處不過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人。”意思是錄取率低的州100:1,錄取率高的州10:1。比例之懸殊,令人驚詫。
在錄取比例懸殊的地域中,京城一直扮演著“低分洼地”的角色。以嘉祐五年(1060年)為例,首都開封府的解額(通過地方考試選拔參加國家考試考生的名額叫“解額”)是266人,而陜西只有123人,廣東只有84人;而且,國子監(jiān)108人的解額,并不算在開封府內(nèi)。國子監(jiān)加開封府的考生,在國考中登科的人數(shù),占到全部考生的一半左右。
在清代,順天府(北京)的舉人名額也一直是全國最高的,同治元年(1862年)順天府的名額是185人,文化大省浙江只有152人,廣東省為102人。
京城的錄取名額,超過任何一個大省,這種情況一直延續(xù)到科舉制終結(jié)。
正因為如此,有些考生就動起了異地考試的腦筋,冒天下之大不韙,到錄取名額多的地方參加考試,以增加錄取的機(jī)會,從而走上仕途改變?nèi)松\(yùn)。
但是,古代參加異地考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唐代,法律規(guī)定,參加科舉考試的所有考生,必須要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考。因此,異地考試只能“暗箱操作”,不被他人所知道。如中唐著名樂天派詩人白居易就是異地考試的一員。白居易的祖籍在陜西,后來遷到陜西省渭南縣下邦鎮(zhèn)。按道理,白居易參加考試應(yīng)在渭南縣,但是卻在安徽宣城參加考試。為何白居易要冒犯法的風(fēng)險?因為安徽的錄取率要比陜西高。
在古代,也有違規(guī)異地高考不用受處罰者,用現(xiàn)在眼光來看,大概可以算作“開后門”。唐代大詩人王維籍貫在蒲州(今山西省永濟(jì)市),而他卻在錄取率最高的京兆府參加科舉考試。原因是他具有彈琵琶才藝,在一次偶然展現(xiàn)才藝的時候,令某公主陶醉。公主出面疏通關(guān)系,終于使王維能夠如愿以償“光明正大”地參加異地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