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
2016-05-20 10:58:38貴州招生考試院
根據(jù)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我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ǘ┚邆渖鲜鋈棗l件,且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guī)定》(黔府辦發(fā)〔2012〕63號)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可以申請報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辦法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ǘ﹫竺k法。
1.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報考。
考生原則上在本人戶籍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經(jīng)考生本人申請,就讀中學所在地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同意,也可在就讀中學所在地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報考。
2.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考生必須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特區(qū))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
3.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本人戶籍、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guī)定》的外來隨遷子女考生在戶籍居住證(或暫住證)所在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
5.報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自主招生、單獨招生、中職推優(yōu)招生、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須先辦理高考或中職單報高職報名手續(xù)。
。ㄈ)有關要求。
1.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必須按要求真實、準確地輸入報名信息,并進行現(xiàn)場攝像及按規(guī)定用身份證識別儀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證有關信息?忌鷪竺畔㈨毥(jīng)考生本人、學校和縣(市、區(qū)、特區(qū))、市(州)招生辦校驗。各縣級招生辦要加強對報名工作的管理,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真實。
2.符合報名條件的外來隨遷子女考生高考報名時要認真填寫《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各級招生辦、招生監(jiān)察辦要按照《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guī)定》(黔府辦發(fā)〔2012〕63號),對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進行認真審查。
3.申請政策照顧的考生,高考報名時要認真填寫《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各級招生辦、招生監(jiān)察辦要按照《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照顧考生資格審查實施辦法》(黔招委〔2015〕8號),對申請政策照顧考生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
4.嚴格落實審查工作責任追究制。審查工作結束后,對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試院網(wǎng)站、當?shù)卣猩k和考生就讀學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經(jīng)公示無疑義的考生,由省招生監(jiān)察辦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批準給予正常報考資格或享受政策照顧資格。對公示中有疑義的考生,各級招生監(jiān)察辦要認真核實,發(fā)現(xiàn)問題,要嚴肅查處。
5.各市(州)招生辦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考生報名信息盤、《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資格審查表》、《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經(jīng)市、縣級招生辦、招生監(jiān)察辦及相關部門(單位)審查人、負責人分別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上報或漏報考生材料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各級招生辦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忌谏暾垐竺麜r,要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考試紀律及有關管理規(guī)定。
三、考生電子檔案
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jù),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體檢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考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guī)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
各級招生辦要對采集的考生有關信息進行詳細比對校驗,并匯總、整理,確保考生電子檔案與紙介質表(卡)或相應信息數(shù)據(jù)庫內容的一致,確?忌嚓P信息的完整、準確、安全。移交考生信息時,必須認真登記,嚴格移交手續(xù)?忌娮訖n案由省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制作,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保密的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公開。
高校須下載已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信息,作為新生檔案管理資料。
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紙質檔案,由縣級招生辦統(tǒng)一保管和寄送?忌浫『螅咒浫⊥ㄖ獣,到學籍所在地縣級招生辦辦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紙質檔案寄送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