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自薦申請引領計劃或攀登計劃:
1) 在省級(含)以上數(shù)學、物理競賽獲獎者,以及全國信息類競賽和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獲獎者,限報教育學、天文學和哲學專業(yè)。
2) 在全國英語、作文比賽獲獎及具有文學、語言文化(含英語)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報教育學、哲學、日語和俄語專業(yè)。
3) 具有其他學科特長表現(xiàn)者(含有相關學科調(diào)研經(jīng)歷者),可報相關專業(yè)。
4) 對教育問題有濃厚興趣和獨立見解,且有相關成果者,限報教育學專業(yè)。
5) 對天文學或哲學或日語或俄語專業(yè)領域有濃厚興趣和發(fā)展?jié)撡|(zhì)者,限報相關專業(yè)。
2、高中階段,獲得第28屆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二等獎以上者,限報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實驗班(化學)。
申請者均須提交學科興趣、特長的相關證明材料。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qū)W者專家推薦考生的,推薦人須說明了解考生的途徑、推薦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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