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將在2015年繼續(xù)開展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結合石油石化學科和專業(yè)特色,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
我校成立本科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自主選拔錄取的領導工作,下設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小組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jiān)察小組,負責自主選拔錄取的實施和監(jiān)察工作。
一、報名條件
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高中階段獲得過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者,且對石油類專業(yè)有濃厚興趣、具有培養(yǎng)潛質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選拔人數(shù)和專業(yè)
學校自主選拔面向全國范圍招生,接收考生個人申請,實際錄取規(guī)?刂圃谀甓缺究普猩媱澘倲(shù)的5%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選拔類別分為三類:理工一、理工二、經濟管理類。
理工一,注重考查考生數(shù)學與化學知識,考生可填報專業(yè)有: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應用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工二,注重考查考生數(shù)學與物理知識,考生可填報專業(yè)有:石油工程、海洋油氣工程、資源勘查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安全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測井)、勘查技術與工程(物探)。
經濟管理類,注重考查考生綜合知識,考生可填報專業(yè)有:會計與財務管理類、能源經濟與國際貿易類專業(yè)。
理科考生可在三個類別中選擇一個類別報考,且只能在同一類別的專業(yè)中填報專業(yè),文科類考生只可填報經濟管理類別相關專業(yè)。
三、報考程序和時間
學校將報名視為考查考生誠信水平、個人管理能力等綜合素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請考生認真閱讀和理解各報考程序和要求,嚴格遵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安排,避免因操作不當而失去考試機會。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31日)
所有考生須通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網登陸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請考生牢記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
報名系統(tǒng)中,須如實、完整填寫并提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簡稱“申請表”)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自主選拔錄取高中成績鑒定表》(簡稱“成績表”),兩張表格中除了簽字、蓋章和綜合評價外,均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
“獲獎情況”和“社會活動”欄中按等級或重要程度依次填寫,重要項目放前面。
在申請表的“申請理由”一欄,設置類別有理工一、理工二、經濟管理類,該項由考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學科特長自愿選擇。面試將根據“申請理由”一欄中所選擇的項目分組進行。
(二)郵寄初審材料(截至2015年3月31日(以EMS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考生須使用A4紙打(復)印相關材料,并務必通過EMS(郵政特快專遞)寄送至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
請將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無須封面),包括:
1.申請表(通過報名系統(tǒng)生成并打印);
2.成績表(同上,除簽字和綜合評價外,不得手寫,否則視為無效);
3.中學情況說明表(由所在中學填寫);
4.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正反面);
5.個人自薦報告(手寫1000字左右,重點闡述感興趣的專業(yè)領域和原因、進入高校之后的設想等);
6.相關支撐材料:獲獎證書、特長證明等復印件等。
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以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網上報名材料和完整的紙質報名材料缺一不可。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對于中學、社會團體、專家個人為考生提供的推薦材料需要推薦者親筆簽名,注明聯(lián)系方式,并由推薦者負責郵寄至我校。
(三)查詢初審結果(2015年4月30日)
按照學校公布的時間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看初審結果。
(四)打印準考證(2015年6月1日-6月13日)
由學校確認的考生,在指定時間登陸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到當天經審核蓋章后,準考證生效。
(五)報到審核(2015年6月13日)
2015年6月13日(8:00-19:00)報到當日,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與報名表同一底版)、證書等原件,到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接受現(xiàn)場報考資質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六)選拔考試(2015年6月14日)
選拔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理科筆試科目為數(shù)學,文科科目為語文,考試時間為上午。面試為筆試當天下午,根據考生在申請表“申請理由”一欄中所選擇的項目分組抽簽進行。
四、選拔程序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錄取工作。
(一)初審: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擇優(yōu)選拔合格考生,經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凡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學校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考試,考查考生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名單確定:專家評審組按考生報考類別類型,筆試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最終成績,擇優(yōu)提出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四)專業(yè)認定:根據考生所報的專業(yè)志愿和考試成績,在同一類別中,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認定考生的專業(yè)。
(五)名單公示:入選考生名單在我校網站公示,并上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公示和備案,同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六)高考志愿填報: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志愿填報時應根據省級招辦具體規(guī)定,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填報在自主選拔錄取相應批次,專業(yè)志愿須填報已認定專業(yè)。未按照以上方式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七)照顧政策:對高考總分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顧分數(shù)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選者高考實際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數(shù)線)達到我校在該省統(tǒng)招模擬投檔線(不參考具體專業(yè)分數(shù))下20分(或折算)之內,即可錄取到被認定的專業(y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監(jiān)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一)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推薦單位、專家、中學和考生在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自主招生選拔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36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89733105)。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9733245,傳真:(010)89733079
學校網址:http://www.cup.edu.cn/
招生網址(含專業(yè)介紹):http://www.cup.edu.cn/bkzs/
電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
郵政編碼:102249
七、本招生簡章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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