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高考加分政策調(diào)整 烈士兄弟不再加20分
2013-11-28 17:13:25荊楚網(wǎng)
鄂州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參考項目。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加分政策略有調(diào)整,3項加分政策縮減范圍或取消,但增加了軍人子女優(yōu)錄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過20分。
3類學生可加20分投檔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
3項加分政策有調(diào)整
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者、全國性體育個人項目前6名者,可加10分投檔取消省級體育比賽加分資格烈士子女高考成績?nèi)钥梢约?0分投檔湖北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取消奧賽獲獎只有一等獎且入選國家集訓隊學生才能取得保送資格其他獎項獲得者不能保送,也不能計入高考加分
6類學生可增加10分投檔
1、少數(shù)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的考生;
4、在國家規(guī)定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運動項目中,符合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條件,在應屆畢業(yè)當年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tǒng)一專項測試,測試成績達到教育部或省統(tǒng)一規(guī)定標準的考生;
5、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6、2014年農(nóng)村獨生子女高考報考湖北省屬高校時,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8類考生可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
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三等獎,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的獲獎者;
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shù)、理、化、生物和計算機信息奧賽省賽區(qū)一、二等獎和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按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出的省級優(yōu)秀學生(應屆畢業(yè)生);
受到省級以上黨政群工部門表彰的優(yōu)秀學生和優(yōu)秀干部;
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和文藝比賽中,獲得個人一、二等獎、集體項目一等獎者;
見義勇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的考生;
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
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新增軍人子女優(yōu)錄項目
明年起,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在投檔比例范圍內(nèi)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優(yōu)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子女。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含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在飛、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子女。
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工作崗位累計滿15年的軍人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優(yōu)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