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7 19:27:31山西工商學院
山西工商學院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guī)定》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關招生文件規(guī)定,確保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工商學院本、?普猩ぷ。
第二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山西工商學院
2、學院代碼:13691
3、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99號
4、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
6、辦學性質:民辦
7、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四條、體檢要求
1、報考我院考生的身體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2、報考“酒店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專業(yè)(專科)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視力正常、男身高1.72m,女身高1.60m以上。
第五條、錄取規(guī)則
1、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yōu)橹,堅持公平、公正和擇?yōu)錄取的原則。
2、投檔比例:執(zhí)行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照平行志愿志愿政策錄;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4、我院藝術專業(yè)錄取以各省統(tǒng)(聯)考成績?yōu)闇。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須達到所在省藝術專業(yè)考試合格。錄取時,由省級招辦根據當地投檔政策統(tǒng)一投檔后,學院根據投檔考生的綜合成績(專業(yè)考試省統(tǒng)考成績+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慮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5、各專業(yè)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6、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入校后僅提供英語教學。
7、在錄取過程中,對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8、對于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
。1)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專業(yè)志愿確定其專業(y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相關單科分數等因素確定;
。2)第一專業(yè)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專業(yè)志愿錄取的順序進行專業(yè)調劑,對于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yè),對于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9、學院執(zhí)行各。ㄊ、自治區(qū))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或規(guī)定。
第六條、學生獎、助政策
1、學院對于高考成績優(yōu)秀的本科新生實行獎勵政策。
2、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對于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七條、收費標準
各專業(yè)均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
第八條、學歷證書
1、學生學業(yè)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
業(yè),頒發(fā)“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或專科畢業(yè)證書。
2、本科畢業(yè)生如符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予資格,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條、其它
1、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體檢,對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一律予以退回。
2、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塢城南路99號
郵編:030006
網址:www.sxtbu.net
電子信箱:sxgszsb@126.com
咨詢電話:400-656-19860351-79657927965790
傳真:0351-7965833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