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飛行國防生招生簡章
2012-04-01 16:41:50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經(jīng)國家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從參加全國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中,為軍隊定向招收培養(yǎng)北京飛行國防生。
一、招生計劃
面向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陜西、山東、河南、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慶等15個。ㄖ陛犑校┱惺诊w行國防生,招收對象為男性、理科應屆生,培養(yǎng)專業(yè)為“飛行器動力工程”和“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飛行國防生方向)。具體招生人數(shù)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報名辦法
《飛行國防生自薦情況登記表》(點擊鏈接)所有項目均合格者,登錄http://211.166.16.114:8080/login.aspx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5日。
三、資格檢測
1、4月25日前,報名考生持《飛行國防生自薦情況登記表》和本人身份證,根據(jù)通知到指定檢測地點參加第一次檢測,時間不超過2天,檢測結(jié)論4月底前公布。
2、6月中下旬,第一次檢測合格者根據(jù)通知到空軍北京招飛檢測基地參加資格檢測,合格者取得飛行國防生報考資格。
四、填報志愿
取得飛行國防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提前錄取批次第一志愿欄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器動力工程”或“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yè)(飛行國防生方向)。
五、錄取辦法
資格檢測合格且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器動力工程”或“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yè)(飛行國防生方向)的考生,按照軍隊招收國防生規(guī)定的程序?qū)嵭刑崆芭武浫。罁?jù)招生計劃和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后,學校、軍隊與考生本人及其監(jiān)護人須簽訂《飛行國防生培養(yǎng)協(xié)議書》。
六、優(yōu)惠條件
1、錄取分數(shù):當?shù)乇究埔慌刂凭以上,依據(jù)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錄取批次:飛行國防生享受提前批次錄取。未被錄取者,不影響其他志愿的正常錄取。
3、有關(guān)待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習期間,由軍隊提供國防獎學金,目前標準為每年1萬元。畢業(yè)后接收為軍隊飛行學員,享受軍官待遇,入空軍航空大學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yè)學習2年,獲第二學士學位,定為正連職軍官,授予空軍中尉軍銜。成績優(yōu)良者可獲得保送碩士研究生資格,空軍航空大學畢業(yè)后可報考碩士研究生。
4、發(fā)展前景:今天的飛行國防生,明天翱翔藍天的雄鷹,是空軍各級指戰(zhàn)員的重要來源,是軍隊飛行人才隊伍的中堅力量。
選擇飛行,勵志藍天;投身北航,成就夢想!歡迎廣大有志青年積極參與招飛選拔,成就輝煌夢想,書寫無悔人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及郵編: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7號,100191
聯(lián)系電話:010-82317695 / 18801290974
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局:
地址及郵編:北京市海淀區(qū)閔航路25號,100195
聯(lián)系電話:010-66989121 / 8845012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