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廳實施方案讓更多體育“尖子生”可享高考優(yōu)惠
2012-02-06 10:27:17楚天金報文章作者:趙莉
為推進我省學校體育后備人才的培養(yǎng),提高普通中學的體育運動技術水平,省教育廳昨日印發(fā)了《湖北省體育特色項目學校創(chuàng)建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有更多的高中體育“尖子生”享受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報名和高考加分。
方案稱,“湖北省體育特色項目學校”(以下簡稱特色學校)原則上在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訓練基地學校,以及經(jīng)常開展課余體育訓練、在全國全省學校體育競賽活動中有影響的普通中學中確定。創(chuàng)建項目包括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毽球、武術、跆拳道、藝術體操、健美操、定向運動、橋牌、圍棋等。
方案還為特色學校設置了多項“門檻”,如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體育課時;保證全體學生每天參加一小時以上的校園體育活動;具有專業(yè)素質較高的體育教師或教練員;對參加訓練和競賽的學生在學籍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給予優(yōu)惠政策保障,學生的體育競賽成績可納入升學條件。
按照方案,高中階段在特色學校單項體育競賽中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符合當年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可享受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報名和高考加分;特色學校還可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招收體育特長生,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全省學校單項體育競賽,我省組團(隊)參加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全國性學生體育競賽,原則上從特色學校中選拔確定。
體育特色學校的創(chuàng)建申報工作從今年2月份開始啟動。創(chuàng)建申報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聯(lián)合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創(chuàng)建條件的要求組織實施。首批命名的學校有效周期為2012年至2015年,到2016年進行新一輪調整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