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省“異地高考”只是一個傳聞
2011-12-22 13:44:27中國青年報
12月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青海首先全面試水異地高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據(jù)報道,11月14日,青海省教育廳發(fā)布《普通高考報名錄取條件補充規(guī)定(暫行)》的文件,該文件被視為全國第一份異地高考實施方案。方案規(guī)定若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在青海落戶且學籍已轉入青海,并且其原籍所在地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12月9日,時代周報記者趕赴西寧,就此采訪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該中心新聞發(fā)言人稱,“異地高考”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他們從未說過“沒有戶口能在青海報名參加高考”。
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宣傳部負責人王正林同樣肯定了以上說法。被外界稱為“新的高考報名制度青海試水”的解讀,與實際情況有了很大出入。
12日早上,宣傳科科長王正林坐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5樓停電的辦公室里整理資料。他給了記者從2000-2011年間的三份資料,他說從這幾份資料上,就能清楚看到青海省高考報名政策的逐漸完善過程,并且希望向外界傳遞真實的信息,而不是像之前一樣被誤讀。
目前,國內各省市自治區(qū)高考報名時,大多要求考生具有5年以上的本省戶籍。新的《補充規(guī)定》的松動主要表現(xiàn)在對不符合之前兩個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學生,有了報考的機會,但是同樣存在很大限制。一是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二是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青海省;三是其原籍省(市、區(qū))高考科目與青海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另外,要采用其原戶籍遷出省(市、區(qū))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參與青海省內相應批次院校的錄取(占用省內院校在省外的招生計劃、單列計劃):考生原籍同批次錄取分數(shù)線低于青海省的,則按青海省錄取分數(shù)線執(zhí)行。
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認為此規(guī)定充分考慮了省內干部群眾子女與省外落戶考生的利益平衡。對不符合“兩五一三”條件的省外在青落戶考生在青海省內院校參與錄取所占用的招生計劃,省教育廳將通過調整省屬高校在省外投放的招生計劃比例予以解決,因為,不會對本省考生利益造成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