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guān)于做好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3]2號)文件精神,為積極推進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實施素質(zhì)教育,探索擴大學校招生錄取自主權(quán)的措施,我校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xù)實施自主招生,以選拔有特殊才能和培養(yǎng)潛能的優(yōu)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招生省份
我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將在北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共11個省、市進行。
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規(guī)?刂圃谖倚D甓缺究普猩媱澘倲(shù)的2%以內(nèi)。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一定的實踐能力,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yōu)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論壇)體檢標準的省級重點中學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經(jīng)學生本人申請,所在學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秀,年級排名前5%;身體殘疾學生排名可放寬到年級前40%。
2、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規(guī)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者(除外語中學、退役運動員及公安英烈子女)。
3、高中階段獲得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兩個以上(含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qū)二等獎?wù)摺?/p>
4、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獲得:
。1)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論壇)作文大賽優(yōu)勝獎;
。2)“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演講比賽全國決賽獲獎?wù)撸?/p>
。3)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wù)撸?/p>
。4)CCTV希望之星英語大賽全國決賽獲獎?wù)撸?/p>
(5)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6)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一等獎及以上;
。7)出版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作品。
四、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報名方式: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請于2010年1月20日(以郵戳為準)前將申請材料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咨詢電話:0431-85166420)
2、所需材料:
。1)《吉林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選拔申請表》(http://zsb.jlu.edu.cn);
。2)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獨立撰寫的文學作品原件及書刊號;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本人申請(請考生本人親筆書寫);
。6)學校推薦信。
友情提示:所需材料請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五、選拔程序
1、報名截止后,由我校組織初審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后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
參加綜合測試考生名單將于2010年2月1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網(wǎng)站公布。
2、綜合測試安排
(1)報到時間:2010年3月1日8:30-16:00;
報到地點: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理科測試科目:筆試(語文、數(shù)學、外語、綜合(物理、化學))、面試。
文科測試科目:筆試(語文、數(shù)學、外語)、面試。
(3)測試時間:2010年3月3-6日。
(4)測試地點:吉林大學。
。5)測試費:200.00元。
3、由我校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確定吉林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選拔入選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wǎng)站、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六、選拔原則
1、我校按照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報名考生進行考核選拔;
2、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選拔入選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報考吉林大學,并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報考我;蛩鶊髮I(yè)未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均作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選拔入選資格。
七、優(yōu)惠政策
對我校已確認為吉林大學自主招生選拔入選的考生:
1、理科學生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的前500名,并且符合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擇優(yōu)進入我校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生物學與化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shù)學與物理學班)學習。
2、高考成績達到報考專業(yè)錄取線下20分以內(nèi)(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并且符合該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予以錄取。
3、殘疾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下20分以內(nèi)(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并且符合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可在我校確定招生專業(yè)中任選。
八、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將在吉林大學招生領(lǐng)導小組的領(lǐng)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參與。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網(wǎng)站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自主招生選拔入選考生名單,并報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學備案,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nèi)張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3、有關(guān)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qū)嵤┩扑]工作,切實公開推薦標準、推薦過程、推薦結(jié)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guān)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吉林大學申訴電話:0431-85166740
九、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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