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60年]1980年:學位條例草案全票通過
2009-09-03 22:53:44中國教育報
[教育60年]1980年:學位條例草案全票通過
教育奠基中國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
1980學位制度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原國家教委研究生司司長吳本廈
一轉眼,我國建立起學位制度已近30年了。作為當年學位條例起草小組的一員,我至今還記得,經歷了11個月的努力,向1000多位科教界人士征求意見后,起草小組提交的學位條例草案在1980年2月12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上全票通過。那一情景我至今想起來仍心潮澎湃,會場上的熱烈掌聲仍縈繞耳畔。
我國醞釀建立學位制度是在1979年年初。那時,國家領導人已經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工作重點,但“文革”使研究生教育中斷了12年,高層人才數量無法滿足經濟建設的需要。加之沒有建立起學位制度,學位分級和學位授予標準的不明確也不利于高層人才的培養(yǎng)。因此,當時建立學位制度的呼聲很高。
在這樣的背景下,1979年2月,胡喬木同志就籌建我國學位制度問題給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同志提交報告。小平同志極為贊成,建議“由方毅、喬木同志主持提出具體方案報批”。在中央領導的支持下,由蔣南翔同志親自領導的專門起草小組成立。
起草小組成立后,我們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于1979年9月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草案)》(初稿),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10月,我們又分別到上海、昆明、成都等地調查高等教育狀況并召開座談會,繼續(xù)聽取各界人士對學位條例草案的意見。
在外調研期間,情況出現了一點變化。當時國家科委的一位副主任寫信給方毅、胡喬木同志,認為高層人才培養(yǎng)極為急迫,這樣曠日持久的調研對我國科學發(fā)展有不利影響,建議在我國1964年制定的學位條例基礎上稍作修改即可報請中央。由于當時的高層人才培養(yǎng)確實極為緊迫,方毅同志認為這個意見“很可考慮”,據此,蔣南翔同志召回了到外地征求意見的同志,并與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等有關單位的同志共同商討是否在1964年起草的草案基礎上進行修改。通過討論,大家認為,時隔10多年,國際國內教育、科研情況都發(fā)生了很大變化,1964年起草的條例已不適合現在的情況。這種觀點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認可,最終我們決定在新起草的學位條例草案基礎上征求意見,按照原軌道繼續(xù)工作。今天看來,當時的這個決策保證了我國學位制度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否則學位條例就很難達到今天這樣的良好效果。
此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學位條例草案又經過多次討論并經國務院通過,終于在1980年2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進入了最后的審議階段。雖然此前征求了上千位科教界人士的意見,但由于大家對學位條例的出臺極為謹慎,在分組審議過程中,與會人員還是就學士學位設立問題、具有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問題和學術造詣較高但沒有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的學位認定問題進行了認真討論,形成了頗具針對性和建設性的觀點。
1980年2月12日,該條例草案順利通過,由葉劍英委員長簽署公布。這標志著我國從此建立起了學位制度。不久,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經國務院批準公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又成立了由數百名專家、學者組成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有步驟地開展審查批準全國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科專業(yè)。此后,我國學位工作有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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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位制度正式建立
學位制度是根據受教育者的不同程度授予相應學術頭銜的一種法規(guī)。在1980年建立學位制度之前,新中國曾經有兩次擬定學位條例的經驗。第一次是1954年至1957年,由林楓同志主持;第二次是1961年至1964年,由聶榮臻同志主持。但沒有得到實施。
1980年2月12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在學位分級、各級學位的學術標準、嚴格審定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只規(guī)定授予學位的基本要求而由各單位自己審查授予學位等方面作了規(guī)定。這是我國改革開放后的第一部教育立法,它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學位制度的建立。
這一制度的建立,對我國獨立培養(yǎng)、選拔、使用專門人才,特別是高層次專門人才起了重要作用,是促進國家經濟、科技、教育和文化發(fā)展的一個重大步驟,是新中國教育史上的一個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