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能否定終身
2009-09-01 20:37:40燕趙晚報
在今年的高考招生中,山東臨沂師范學院有十幾名考生由于“綜合素質評價低”而被退檔,同時也有剛上投檔線的考生因為“綜合素質評價高”被錄取。(8月30日《京華時報》)
雖然有關部門一直有“把考生綜合素質作為錄取依據(jù)之一”的想法,但由于缺乏具體的操作標準,還一直停留在政策層面。臨沂師院先行一步,率先嘗試,其用意固然是好的,但由此而引發(fā)的一些問題不知有關方面想沒想到過。
第一,“高分低能”固然不妥,“高能低分”也未必恰當。如果兩名考生分數(shù)相同,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的學生自然無可厚非。但高考分數(shù)不同,就按“綜合素質評價”來錄取則有悖“分數(shù)面前人人平等”這條準繩。如果高考分數(shù)上了學校的投檔線即為合格,那么綜合素質評價也應該有一個“投檔線”才對。事先沒有劃定綜合素質“投檔線”,就應該認為所有投檔學生的綜合素質都“合格”。否則,考生報考前不告知,錄取時才以“綜合素質評價低”而退檔,侵犯了考生的知情權,也可能影響他們的下一次錄取。
第二,實際操作中綜合素質評價權分散,不同學校的標準可能并不統(tǒng)一。對于同一場比賽來說,只要標準統(tǒng)一,無論分數(shù)高低都是公平的。但綜合素質評價權在中學,高考錄取權在高校,由于不同中學在評價學生素質時掌握的尺度不一樣,很可能造成越是嚴格要求的中學,其考生在綜合素質分數(shù)上越吃虧。
第三,綜合素質評價可能會成為變相的“高考加分”。近年來的高考加分項目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質疑,雖然所有的高考加分都有嚴格的申報、檢查、監(jiān)督和公示制度,但從報道出來的情況看,很多加分項目都落到了特權階層或教師子女身上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依據(jù),不管是掌握評價權的中學,還是握有最終錄取權的高校,都不可避免會出現(xiàn)人情因素的干擾。
如果高招中增加過多的“綜合素質”因素,那些沒有上過這樣那樣的興趣班,甚至連大城市都沒去過的農家子弟,“綜合素質”肯定更缺乏競爭力。高考改革應該照顧到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才能真正體現(xiàn)教育公平。所以,在當前教育資源并不平衡的情況下,只憑高考分數(shù)錄取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弊端,但仍不失為一種基本公正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