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食用野生動物是飲食風(fēng)俗陋習(xí)
2009-08-27 16:37:17本站原創(chuàng)
從7月21日起到7月26日止,廣東省將用一周的時間在全省范圍內(nèi)緊急開展一次查處非法經(jīng)營田鼠、果子貍等野生動物的專項整治工作。其中,“野味店”等字樣將再次被重申嚴禁出現(xiàn)在店名或牌匾中。不用說,像2003年“非典”肆虐之時,果子貍被視為傳播病毒的元兇遭到清算時一樣,這回的行動應(yīng)該是由傳說中的“田鼠南下”所引發(fā)。
有一點似乎早成定論,那就是廣東人什么都敢吃,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沒有什么野生動物進不了廣東人的餐館,上不了廣東人的餐桌。在廣東人自身,更每每以此自豪。這應(yīng)該是一項文化傳統(tǒng)。先秦之際或更早,百越人即有雜食的習(xí)慣,到今天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多少個世代?不過,也早就有專家指出,吃野生動物存在著衛(wèi)生隱患,科學(xué)上不僅證實野生動物的營養(yǎng)價值并不比日常家禽高,而且野生動物身上帶有很多不知名的病毒,令屠宰者或食用者有感染危機。然而,即便是科學(xué)得出的結(jié)論,在累積的經(jīng)驗面前,也絲毫不能占據(jù)上風(fēng)。相當(dāng)多的人對野生動物照吃不誤,越是不讓吃的,越要偷偷地吃;吃成了的,洋洋自得,以為能事。因而,嗜食野生動物如果在過去可能可以跟“膽量”關(guān)聯(lián),在今天則只能稱之為“陋習(xí)”了,尤其在明了危害前提下表現(xiàn)“膽量”,充其量是匹夫之勇。
廣東有過一次改變“陋習(xí)”的契機,那就是非典期間果子貍的“發(fā)難”。一時間,人們真的是談“貍”色變?上В磶子袀研究證明果子貍無辜,大家又立刻歡呼雀躍,筆者還寫了一篇《果子貍“回來了”》,諷刺這種現(xiàn)象。此后,果子貍一會兒與非典有關(guān),一會兒無關(guān),把普通人都鬧糊涂了。然而,即便果子貍的確是非典的元兇,寄托于某種野生動物染上了致命病毒才能阻遏人們食之的欲望,顯然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試想一下,我們的周遭要平添多少病毒;而一旦那么多野生動物都成為“元兇”,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界又該有多么可怕?何況,一些人對真正“元兇”的危害也是估計過低,F(xiàn)在田鼠當(dāng)前,眾所周知鼠類是很多疾病發(fā)生和流行的傳播媒介,能傳播鼠疫、流行性出血熱和鉤端螺旋體病等30多種疾病,甚至吃了被田鼠污染的食物也可能染病。在這樣的情形下,禁吃田鼠仍然不能成為自覺,仍然需要靠強力推動,這種飲食風(fēng)俗的“陋習(xí)”一面更加暴露無遺了。
這次為期一周的階段性專項行動,相信會取得一定成效。不過,有兩點需要提醒行動者注意。其一,“店招”只是一種表面的現(xiàn)象,清查起來要容易得多,不讓它用“野味店”,它可以“掛羊頭賣狗肉”,用別的什么來代替,使食客同樣一望而知。前些天,有的酒家不就“別出心裁”地在菜牌上把田鼠肉寫成“天鹿肉”嗎?其二,飲食文化觀念經(jīng)歷了多少世代積累而成,不是講講道理就能辦到的,盡管那道理不乏科學(xué)的成分;扭轉(zhuǎn)之,必須從觀念上解決問題,而要把人們心里的觀念變更過來,不能操之過急,同樣需要漫長的過程。因此,指望通過一個或幾個專項行動就能杜絕食用野生動物,基本上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