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規(guī)定民辦高校招生禁止縮寫校名
2009-07-24 09:18:38京華時報文章作者:張靈
民辦高校招生嚴禁擅自改變或縮寫校名,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模糊、誤導性招生宣傳。昨天,市教委下發(fā)通知,針對民辦校招生提出多項規(guī)范措施。
往年一些民辦?茖哟螌W校為吸引考生報考,故意刪去校名中的“專修”、“研修”等字樣,或以“專升本”、“3+1”、“2+2”等招生類型誤導考生。
此次,市教委要求,嚴禁專科層次民辦普通高校擅自改變或縮寫學校名稱、?妻k學層次。今年,市教委還要求民辦高校需分別印制非學歷教育與學歷教育的招生簡章,分別進行招生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