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28 15:32:04煙臺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了更好地保證煙臺大學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普通本、?普猩ぷ鳌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及代碼:煙臺大學11066
第四條學校校址及環(huán)境:煙臺大學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煙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東臨黃海,西依青山,風景秀麗。
第五條學校辦學類型層次:煙臺大學是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山東省屬綜合性大學,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
第六條學校創(chuàng)辦時間及發(fā)展情況:煙臺大學創(chuàng)建于1984年。建校初,教育部特批北大、清華援建煙臺大學,并要求兩校把支援煙臺大學的任務納入長期工作計劃,使煙臺大學辦學起點高,并保持了高水平發(fā)展。1995年順利通過原國家教委組織的本科教學水平合格評價。2002年由煙大、北大、清華和煙臺市政府合作建設的煙臺三校科技園為山東省省級大學科技園。2004年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yōu)秀”。2007年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成為普通高等教育培養(yǎng)軍隊干部依托培養(yǎng)單位。
第七條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3200畝,已建成校舍面積80萬平方米,其中圖書館總面積4.38萬平方米,校園內建有千兆以太網,大學生活動中心面積2.5萬平方米。學,F(xiàn)有專任教師1200余人,其中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兼職院士13人,教育部首屆全國高校百名教學名師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全國優(yōu)秀教師3名,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568人,70%以上的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學校設有20個院系,51個本科專業(yè),涵蓋文、理、工、法、農、醫(yī)、經濟、管理、教育9個學科門類;有53個碩士點,F(xiàn)有全日制學生2.4萬余人,本科生源涵蓋全國28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規(guī)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2009年本?普猩(guī)模
2009年我校計劃招生6600人,其中本科6200人(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含國防生55人),專科400人(面向山東省,含中外合作辦學計劃200人)。具體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zhí)行或參照煙臺大學2009年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
1、國防生招生專業(yè)、外語類專業(yè)、國際商務專業(yè)(中外合作辦學)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2、輪機工程專業(yè)、航海技術專業(yè)、輪機工程技術專業(yè)、對外漢語專業(yè)因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其他專業(yè)語種不限,但因部分課程為英、漢雙語教學,考生外語語種最好為英語,同等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
1、國防生招生計劃中的英語專業(yè)在山東省、江蘇省各招收女生1名、會計學專業(yè)在山東省招收女生1名,其余計劃均為只招收男生;
2、輪機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yè)只招收男生;
3、其它專業(yè)男女不限。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國防生招生專業(yè)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要求執(zhí)行。其他專業(yè)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錄取規(guī)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yè)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江蘇省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yè)確定辦法:對于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yè)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y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藝術類專業(yè)錄取要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錄取辦法,依據文化成績和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
6、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考生要求必須參加英語口試,除投檔成績外,同時參考英語單科成績和口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
7、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加分投檔成績。
8、建筑學專業(yè)新生在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測試美術,基礎較差者需按照規(guī)定適當調整專業(yè),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嚴格按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山東省大中專院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第十七條學歷證書名稱和種類: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煙臺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或“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十八條獎學金
1、新生入學獎
2、學年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防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于維纮紀念獎學金”、“張敬塘紀念獎學金”、“洪都金優(yōu)秀貧困生獎學金”、“萬光城建獎學金”、“富士康卓越獎學金”以及院系獎學金。
第十九條貧困學生扶助措施
學校建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特困生減免學費”等方式的家庭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以保證不讓一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煙臺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5-6902653
聯(lián)系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清泉路32號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煙臺大學
二○○九年四月六日